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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34022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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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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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法律專有名詞
我有一些法律專有名詞不懂
想請各位大大幫忙解釋
行政裁量事項
自由裁量
瀆職
比附援引
保護管束

一次提出這麼多的問題真的是很抱歉
因為這是我把問題一直累積一次提出來所以內容比較多
不過這些問題又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不釐清觀念我就無法繼續讀下去了
所以在這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析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10-09 16:45 |
lesjia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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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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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事項: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授權基於行政目的自由斟酌選擇自己認為正確的行為,原則上不受法院審查。例如:環保署根據空氣污染防治法第48條,主管機關有權針對違反緊急防制措施之人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令其停工或停業。
"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令其停工或停業。"皆為行政機關可以選擇自由裁量,在此範圍內所做的決定,均為合法。


瀆職:違反職業道德,做一些貪污或洩密有害於職業一方的事。
比附援引:用類似的事來做比喻,用在法律上,就是法律有漏洞,引用現有的其他法律類似的情況來解釋。
保護管束:刑法裡的一種刑度,未滿十八歲的人違反法律而應受處罰基於其年幼而給予教導及反省的機會,所以處以保護管束,查刑法第64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13 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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