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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olat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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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民法不当得利的问题

请问何谓
给付型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区别实益是什么?
区别标准是什么?
举各例,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8-11-15 23:21 |
hiphopk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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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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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

不当得利下的两种类型
其构成大概可以分述如下
>>>给付型 1.受有利益 2.经由"给付" 3.无法律上原因
>>>非给付型 1.受有利益 2.侵害他人权益 3.直接因果关系 4.无法律上原因

@最大的区别是 给付型不当得利必是当事人间有"给付关系"之存在
无给付关系就无法主张给付型不当得利之适用
只能改请求非给付型

惟需注意有所谓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补充性原则
即若当事人间之财产变动关系系经由给付而来
则若无从适用给付型不当得利 必定也不适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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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11-16 00:29 |
desolat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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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懂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11-16 11:00 |
chenjj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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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1-16 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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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所谓『给付』系指有"意识"且有"目的"的增加他人财产

至于例子如下
给付型:
因基于买卖契约,甲交付乙一辆汽车,乙交付甲价金(属于给付行为),若事后发现买卖契约无效,则甲乙皆可向对方请求给付型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
有如受益人自己的非给付行为:偷窃他人之物使用之
自然事件(非行为):某甲饲养之牛群误闯某乙之农场并吃掉大量牧草
损害人自己的行为:某甲将某乙之牲畜误认为自己的而饲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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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11-18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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