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391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炎黄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请问一下,网路上的公然侮辱要报案的整个流程
是这样的,
因为在网路游戏中,
有人公开的在全伺服器的频道上问候我家老母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2-05 23:40 |
cmcarp9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刑法第309条规定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所谓公然,指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状态,又所谓侮辱,指对他人为轻蔑之表示,其实质内涵需具有足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感受到难堪或不快之虞者。例如言语嘲弄及无意义的辱骂。
依你的情形,最方便的处理方式是,保留与对方的对话纪录,然后到警察局报案。
完成报案程序后,员警就会开始调查事实,待员警调查结束,会将案件移送检察官......。


[ 此文章被cmcarp91在2009-02-06 00:21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详细解答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是经验
Oliver Wendell Holmes.Jr 1841-1935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06 00:06 |
炎黄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您的答覆,
不过对话记录这种东西,
不知道能不能跟游戏官方做申请,
我自己当下并没有拍照存底,
但是我相信公司那边一定会有记录,
不过考虑到只凭我一介平民,
游戏公司也许不见得会做出回应。

所以,
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是否行得通,
就是经由警方之手让游戏公司调出记录,
也就是说,
让警方跟游戏公司去要对话记录。

这样子不知道可不可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2-06 00:10 |
cmcarp9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基本上这样的模式是可行的,而且你坚持提告的情况之下,员警也可能向游戏公司调对话纪录,只是你若自己有对话纪录再去提告,程序上会比较快速与方便些!!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是经验
Oliver Wendell Holmes.Jr 1841-1935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06 00:19 |
炎黄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您的回应,
也就是说我必须表现出我的决心了。

那我想再确认一下整个流程大纲:
警局报案→说明来由以及需要警方协助的地方→调出纪录确认是否真有公然侮辱之实→确认上诉

大略的流程是这样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2-06 00:23 |
cmcarp9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大略的流程是这样没错,但不是确认上诉,是确认告诉!!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是经验
Oliver Wendell Holmes.Jr 1841-1935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06 01:11 |
炎黄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啊啊...
感谢您的指正,
那么就确定整个流程了,
非常谢谢您的帮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2-06 01:20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补充:
警察局完成报案---指作完笔录
2~4月会移到地检署
上地检署自己就要先有腹稿
面对面对方会不会报复
和解条件:a:他赔多少.b:要不要道歉
如果要一句对不起就不要告了
这小case,你们要有和解的打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06 08:27 |
炎黄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12191219 于 2009-02-06 08:2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补充:
警察局完成报案---指作完笔录
2~4月会移到地检署
上地检署自己就要先有腹稿
面对面对方会不会报复
和解条件:a:他赔多少.b:要不要道歉
如果要一句对不起就不要告了
这小case,你们要有和解的打算


感谢您的回覆。

所谓的腹稿是指说「上了法庭之后自己要怎么说」吗?
如果是的话这点没问题,
到时候藉由警方将整个对话记录调出来之后,
我也会跟他们说我自己要留两份做底,
一份用来上台,
一份用来面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备用。

面对面会不会报复这点我完全不在意,
我敢一状告上法院就表示我在各方面都有十足的把握。

私下和解这种事情要看对方,
不管怎么说,
这次的事件受害的是我,
刚好卡在我这个周末两天都有满档的活动,
在我报案以前对方如果不打算做出任何回应,
那就是礼拜一一大早我就会去警局报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2-06 08:52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要私下和解
因为一报案
如果警察局不鸡婆
你们第一次见面就在地检署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8-03 09:5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2-06 09:02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0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