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9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资讯教学] 变形病毒的基本类型介绍
变形病毒的基本类型介绍

当病毒传播到目标后,其自身代码和结构在空间上、时间上产生了不同的变化,这种病毒被称为是变形病毒。

  所以以下简要划分的变形病毒种类分为以下4类:

  第一类变形病毒的特性是:具备普通病毒所具有的基本特性,然而,病毒每传播到一个目标后,其自身代码与前一目标中的病毒代码几乎没有三个连续的字节是相同的,但这些代码其相对空间的排列位置是不变动的,这里称为:一维变形病毒。

  在一维变形病毒中, 个别的病毒感染系统后,遇到检测时能够进行自我加密或脱密,或自我消失。有的列目录时能消失增加的字节数,或加载跟踪时,病毒能破坏跟踪或者逃之夭夭。

  第二类变形病毒的特性是:除了具备一维变形病毒的特性外,并且那些变化的代码相互间的排列距离(相对空间位置),也是变化的,这里称为:二维变形病毒。

  在二维变形病毒中, 有如前面提到的MADE-SP病毒等,能用某种不动声色特殊的方式或混载于正常的系统命令中去修改系统关键内核,并与之溶为一体,或干脆另创建一些新的中断调用功能。有的感染文件的字节数不定,或与文件溶为一体。

  第三类变形病毒的特性是:具备二维变形病毒的特性,并且能分裂后分别潜藏在几处,当病毒引擎被激发后都能自我恢复成一个完整的病毒。病毒在附着体上的空间位置是变化的,即潜藏的位置不定。比如:可能一部分藏在第一台机器硬盘的主引导区,另外几部分也可能潜藏在几个文件中,。而在下一台被感染的机器内,病毒又改变了其潜藏的位置。这里称为:三维变形病毒。

  第四类变形病毒的特性是:具备三维变形病毒的特性,并且,这些特性随时间动态变化。比如,在染毒的机器中,刚开机时病毒在内存里变化为一个样子,一段时间后又变成了另一个样子,再次开机后病毒在内存里又是一个不同的样子。还有的是这样一类病毒,其本身就是具有传播性质的“病毒生产机”病毒,它们会在计算机内或通过网络传播时,将自己重新组合代码生成于前一个有些代码不同的变种新病毒,这里称为:四维变形病毒。四维变形病毒大部分具备网络自动传播功能,在网络的不同角落里到处隐藏。

  还有一些这类高级病毒不再持有以往绝大多数病毒那种“恶作剧”的目的,它可能主要是,人类在信息社会投入巨资研究出的、可扰乱破坏社会的信息、政治、经济制序等、或是主宰战争目的的一种“信息战略武器”病毒。它们有可能接受机外遥控信息,也可以向外发出信息。比如在多媒体机上可通过视频、音频、无线电或互联网收发信息。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的辐射波,向外发出信息。也可以潜藏在联接Internet网的计算机中,收集密码和重要信息,再悄悄的随着主人通信时,将重要信息发出去(I-WORM/MAGISTR(马吉思)病毒就有此功能),这些变形病毒的智能化程度还是很高的!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2-22 02:19 |
liujenha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7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居然有这么多种变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2-22 13:18 |
星际游客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8 鲜花 x5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嗯!了解到!
感谢分享 表情


知足常乐 既 万事如意
心中有宽恕,而无怨恨 既是真善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23 00:5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067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