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8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教學] 變形病毒的基本類型介紹
變形病毒的基本類型介紹

當病毒傳播到目標後,其自身代碼和結構在空間上、時間上産生了不同的變化,這種病毒被稱爲是變形病毒。

  所以以下簡要劃分的變形病毒種類分爲以下4類:

  第一類變形病毒的特性是:具備普通病毒所具有的基本特性,然而,病毒每傳播到一個目標後,其自身代碼與前一目標中的病毒代碼幾乎沒有三個連續的字節是相同的,但這些代碼其相對空間的排列位置是不變動的,這裏稱爲:一維變形病毒。

  在一維變形病毒中, 個別的病毒感染係統後,遇到檢測時能夠進行自我加密或脫密,或自我消失。有的列目錄時能消失增加的字節數,或加載跟蹤時,病毒能破壞跟蹤或者逃之夭夭。

  第二類變形病毒的特性是:除了具備一維變形病毒的特性外,並且那些變化的代碼相互間的排列距離(相對空間位置),也是變化的,這裏稱爲:二維變形病毒。

  在二維變形病毒中, 有如前面提到的MADE-SP病毒等,能用某種不動聲色特殊的方式或混載於正常的係統命令中去修改係統關鍵內核,並與之溶爲一體,或幹脆另創建一些新的中斷調用功能。有的感染文件的字節數不定,或與文件溶爲一體。

  第三類變形病毒的特性是:具備二維變形病毒的特性,並且能分裂後分別潛藏在幾處,當病毒引擎被激發後都能自我恢複成一個完整的病毒。病毒在附著體上的空間位置是變化的,即潛藏的位置不定。比如:可能一部分藏在第一台機器硬盤的主引導區,另外幾部分也可能潛藏在幾個文件中,。而在下一台被感染的機器內,病毒又改變了其潛藏的位置。這裏稱爲:三維變形病毒。

  第四類變形病毒的特性是:具備三維變形病毒的特性,並且,這些特性隨時間動態變化。比如,在染毒的機器中,剛開機時病毒在內存裏變化爲一個樣子,一段時間後又變成了另一個樣子,再次開機後病毒在內存裏又是一個不同的樣子。還有的是這樣一類病毒,其本身就是具有傳播性質的“病毒生産機”病毒,它們會在計算機內或通過網絡傳播時,將自己重新組合代碼生成於前一個有些代碼不同的變種新病毒,這裏稱爲:四維變形病毒。四維變形病毒大部分具備網絡自動傳播功能,在網絡的不同角落裏到處隱藏。

  還有一些這類高級病毒不再持有以往絕大多數病毒那種“惡作劇”的目的,它可能主要是,人類在信息社會投入巨資研究出的、可擾亂破壞社會的信息、政治、經濟制序等、或是主宰戰爭目的的一種“信息戰略武器”病毒。它們有可能接受機外遙控信息,也可以向外發出信息。比如在多媒體機上可通過視頻、音頻、無線電或互聯網收發信息。也可以通過計算機的輻射波,向外發出信息。也可以潛藏在聯接Internet網的計算機中,收集密碼和重要信息,再悄悄的隨著主人通信時,將重要信息發出去(I-WORM/MAGISTR(馬吉思)病毒就有此功能),這些變形病毒的智能化程度還是很高的!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9-02-22 02:19 |
liujenha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76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居然有這麼多種變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9-02-22 13:18 |
星際遊客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8 鮮花 x5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嗯!了解到!
感謝分享 表情


知足常樂 既 萬事如意
心中有寬恕,而無怨恨 既是真善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2-23 00:5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6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