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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e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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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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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察院.立法院的职权问题-会的人.请您多指教喔~选择会的题目来回答
1.监察院行使纠正权 .须向何机关提出

a国民大会-不用看已经废了

b公逞会-这是司法院的部门 .自然不是

c立法院-我觉得这是答案.但是答案是

d行政院或有关部会-答案 -请问是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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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规定 非属于地方自治事项

a台北市劳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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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2-23 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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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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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行使纠正权 .须向何机关提出?行政院或有关部会
答案没错,监察院不可能向立法院提出的,用常识就可选了,你有
看过王建轩向立法院提出纠正吗?,他是不是直接就向行政院相关人员
提出呢? 如果还不懂,就看法条,如下条:
宪法第97条----监察院经各该委员会之审查及决议,得提出纠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关部会,促其注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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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规定 非属于地方自治事项? 淡水河整治及管理-答案
本题更简单:只要是县市政府没能力做的,就是中央来做了
如果还想不透,也有法条帮你,如下条:
第一百零八条---由中央立法并执行,或交由省县执行之:
               十、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农牧事业。
注(中央立法并执行,或交由省县执行不等于地方自治事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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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权利是公民权

名誉权   财产权 参政权-答案 姓名权

解:看到公民,第一个和第二个就可以删除了,姓名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大法官第603号解释在案
给个小观念。人民>公民>国民,这是法意上的大中小,以后你看到法条,会很常看到这三个玩意的
变化。
再者,公民权=公权=参政权及考公权(共六权你都要背)
所以答案了。
宪法第15条、17条请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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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者非立法院职权
a.提出预算案-答案-----行政院的事
立法院只负责砍,这是常识,请务必一定要会呀,这不会了话,就代表你书都没看唷
再次强调,本题是基本题,也就是送分题,千万不要忘记!!!!!!
第六十三条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之权。
注:议决不等于提出。


法律之核心在于:尊重
看轻别人,只会让别人更看不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23 14:34 |
yee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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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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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大详细的解释表情

超感恩的...仅尊您的的指教

祝您顺心~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24 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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