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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行政犯與刑事犯之區別
請問各位大大,行政犯與刑事犯的區別為何?小弟非法律本科,
讀的法律書不夠多,因此無法做出分別。
又,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時,依法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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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拳 握 千 歲 的 傷 心
一 肩 挑 億 載 的 憂 愁
一 身 扛 無 盡 的 哀 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3-07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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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犯:就是違反行政法
刑事犯:刑法有規定的(罪刑法定主義)
~~好像很像廢話 表情 人家也不是法律系的...所以都以最簡單的方式在區分

行政罰法26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
亦得裁處之。

所以如果是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和行政法,用刑法處罰。可是如果另有罰鍰或是沒入的處罰,而刑法未處罰的話,行政法還是可以處罰。

又...
26條第二項
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
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所以如果行為沒有受到刑事處罰,行政法還是可以處罰。


其餘不妥處
請各位厲害大大補充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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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7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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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行政犯與刑事犯的區別,小弟找到了一些頭緒:

現今的學說有 1.質的差異說;2.質量的差異說;3.量的差異說;
通說是以量的差異作為行政犯與刑事犯的區別,
以海上走私為例,依懲治走私條例及行政院公告數額之規定,
私運管制物品超過1000公斤或其完稅價格超過10萬元者,
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之罰金,
未遂犯罰之。
 
若未達上述數額,只有行政處罰。 處以售價1~3倍罰鍰。
 
至於詳細的學說內容實在不清楚,請厲害的大大補充之。 


[ 此文章被cxsun在2009-03-09 12:58重新編輯 ]


一 拳 握 千 歲 的 傷 心
一 肩 挑 億 載 的 憂 愁
一 身 扛 無 盡 的 哀 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3-08 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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