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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gg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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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16 关于第二审上诉程序,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16 关于第二审上诉程序,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于第二审为诉之追加或变更,若不甚碍他造当事人防御及诉讼终结时,不须他造同意
(b)非可归责于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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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8 19:48 |
daisyfai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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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yygg7777 于 2009-07-18 19:48 发表的 16 关于第二审上诉程序,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到引言文
16 关于第二审上诉程序,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于第二审为诉之追加或变更,若不甚碍他造当事人防御及诉讼终结时,不须他造同意
(b)非可归责于当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于第一审提出之新攻击或防御方法,仍得于第二审提出
(c)在第一审所为之诉讼行为,于第二审不生效力
(d)原判决之理由确实不当,纵因其他理由认为判决正当者,仍应以上诉为有理由

Ans:(b)非可归责于当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于第一审提出之新攻击或防御方法,仍得于第二审提出


请问(a)(c)(d)哪里有误?




(a)(c)(d)正确答案是:


(a)于第二审为诉之追加或变更,非经他造同意,不得为之
除非有以下情形,即无须对造同意:

 一、于某法律关系之成立与否有争执,而本诉裁判应以该法律关系为据,
    并请求确定其关系者。
二、就同一诉讼标的有提起反诉之利益者。
三、就主张抵销之请求尚有余额部分,有提起反诉之利益者。

(c)在第一审所为之诉讼行为,于第二审亦生效力
(d)原判决之理由确实不当,纵因其他理由认为判决正当者,仍应以上诉为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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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7-18 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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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446(诉之变更、追加或提起反诉之限制)
诉之变更或追加,非经他造同意,不得为之。但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一项第
二款至第六款情形,不在此限。
提起反诉,非经他造同意,不得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于某法律关系之成立与否有争执,而本诉裁判应以该法律关系为据,
并请求确定其关系者。
二、就同一诉讼标的有提起反诉之利益者。
三、就主张抵销之请求尚有余额部分,有提起反诉之利益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9 1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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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条
(c)在第一审所为之诉讼行为,于第二审亦生效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9 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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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原判决之理由确实不当,纵因其他理由认为判决正当者,仍应以上诉为无理由

--------请问根据哪一条?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9 1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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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yygg7777 于 2009-07-19 18:4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d)原判决之理由确实不当,纵因其他理由认为判决正当者,仍应以上诉为无理由

--------请问根据哪一条?




民诉44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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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7-19 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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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fairy 感恩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9 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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