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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地方政府特考考试规则第7条条文及其附表修正草案
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规则第7条条文及其附表修正草案
【2009/7/13更新】

主旨:公告「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规则第7条条文暨其附表(应考资格表、应试科目表)修正草案」预告表一份(如附表),请社会各界于预告期间惠示卓见。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54条。
公告事项:
拟订机关:考选部。
拟订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
前开「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规则第7条条文暨其附表(应考资格表、应试科目表)修正草案」,登载于本部全球资讯网(网址:http://www.moex.gov.tw)之「考试法规下之法规草案公告」网页。

任何人得于民国98年7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向本部特种考试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传真:02-22361340、电子邮件:0262@mail.moex.gov.tw)表示意见。

三等户政考科修正:「人口统计」更改为「社会工作」


~~~资料来源志光公职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7-20 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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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户政考科修正:「人口统计」更改为「社会工作」

感觉考试题目变复杂了=   =


请给我花以示鼓厉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2 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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