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07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2
[修行][分享] 放下愛恨恩怨 得清淨無染的心
慧律法師:
佛陀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度眾四十九年,講經三百余會,
無非是要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什麼是「佛之知見」呢?
就是「覺性」;就是「如來智慧德相」;就是「摩訶般若波羅蜜」;
就是「如來藏」、「自性清淨心」。

如果我們一切的修行,無論誦經、拜佛、參禪、打坐、念佛、持咒,

若是不能匯入不生不滅的本性,那麼都還是生滅的對立法。
由於無始以來無明的作用,導致眾生對外境,總是存在著能所的觀念,
產生主客二元的對立。除非是究竟了悟,體證絕待的法界、清淨的法身。
否則,如果能所仍不能斷除,一再的透過無明的妄想分別,
經由色心二法的主客對立,用生滅的意識心來修行,它仍然會產生妄想執著,
六根、六塵、六識虛妄和合,變現了一切山河大地、
宇宙世界,以及沉淪其中的六道有情。

有人會覺得修行總是起起落落,提不起力量,就想再去找另一個道場。

再不然就是念佛沒有受用,覺得沒有意思,就想:乾脆換一個法門來修。

這種種的想法,都是把自己的覺性設定在某種環境與某些條件之下,

然後希望去追求、去獲得;其實,這種觀念是不對的。
眾生的無明,就是一直不斷地向外執取某些東西,
向外追求安慰,要求別人同情,而不知我們的本性是放下取捨分別,
放下愛恨恩怨,本性自然就顯現出來。

佛法談的是不生不滅、反觀自照的覺性,清淨無染的本心。

然而,眾生就是放不下,不能在日常生活中,觀照都是我們的覺性,
時時都是我們本性的顯現。只要於一切境界能不執著、無所住、
無念、不分別,以不生不滅的清淨心,一念迴光返照,這就是完成了佛道。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21 18:11 |
wclxxx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放下愛恨恩怨,本性自然就顯現出來-------------這句話真的很受用-----可是人在世間又有多少人能開悟呢?人性本惡?還是人性本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7-30 21:19 |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wclxxx 於 2009-07-30 21:1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放下愛恨恩怨,本性自然就顯現出來-------------這句話真的很受用-----可是人在世間又有多少人能開悟呢?人性本惡?還是人性本善?

http://www.im.tv/blo...1/21427

愣嚴經 第二視頻 空不空來藏.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30 21:2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50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