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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mamia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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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mamamia0040在2009-09-25 18:28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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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9-25 00:24 |
luciferydog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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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告就可以告
只是對方不犯罪而已 略誘罪監護權的核心範圍是指人身自由 而不是所有的意志都要在你的掌控之下
而且對方可能是用自己的名義辦手機 然後把手機給你女兒用 那侵害到你甚麼權益呢????
就好像某A贈與你女兒100萬 然後你要告A略誘....... 恐怕是你把監護權的範圍過度擴大了吧
如果你擔心你女兒因此要負擔手機的費用 那依據民法你是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絕承認的(你女兒7歲以上) 所以根本就不會妨害你的監護權
不然你可以直接去警局告訴或告發 警局會找你女兒去調查詢問的
我個人的建議是先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到底該手機是用誰的名義辦 你女兒是如何跟對方約定的
這樣或許你只要用法定代理人的拒絕承認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參照民法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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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q8791042) | 理由:
謝謝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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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9-25 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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