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其他]考题送分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196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ana456928
级别:
小人物
x54
x58
分享:
▼
x
0
[其他]考题送分
地特答案有些公告送分
那些送分的题目
是因为没有正确答案
还是因为四个选项都是错的
才送分呀?
像这题公民
薛大华与黄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考上考上
一切以考上为最终目标
x
0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10-02-19 15:15 |
小奈噗
级别:
初露锋芒
x1
x86
分享:
▲
▼
作过这类考古题,以往答案也是内政部
很难理解为什么会送分
我自己完全没加到分…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21 14:51 |
飞上青天
级别:
小人物
x1
x72
分享:
▲
▼
我也是没加到分
送分送的莫名其妙 = =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21 19:34 |
imrerial
级别:
小人物
x2
x240
分享:
▲
▼
检举 98年地方特考公民与英文第13.17.19此3题 分类:知
原本仅回覆给该网友即可,但本王认为这三题有必要公开解题给所有网友知道,因此就同步公开并予以回覆,希望网友们若有发现不懂或有疑问的题目可以告知版主。
我看完之后,直言此次的公民与英文的题目,真的出的太鸟了,这三题都找得到法条申诉,难怪考选部觉得「干脆送分算了」。
13 .由于社会进步,现代选举的竞选活动不仅蓬勃热烈,宣传花招也五花八门,下列那一项竞选 活动确实符合我国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规定?
A.登记參选30天后才可展开竞选活动-----------错,40条
B.候选人不得接受外国团体经费之捐助-------其实也错,重点在101条只规定「假借捐助名义,而使其不行使投票权」简言之,若捐助名义不影喀投票,基本上并没有违反选罢法。
C.竞选文宣可以依需求张贴在任何地方-------错,52条-
D.宣传活动最后期限为投票日早上8点--------错,40条
因此四个答案均错误,有考生去申诉,所以改答案了。
17 .刚满17岁的小高想与30岁的阿美先订婚,2个月后再结婚。有关兩人的行为,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兩人的订婚无效---错!是效力未定。民法第974条
B.兩人的结婚无效---错!是效力未定。民法第981条
C.如小高的父母反对,则结婚无效---错!是得撤销。民法第990条
D.即使结婚,小高也不负民事责任---错!负民事责任。民法第13条
这一题出的太鸟了,四个选项,随便一个都可以拿法条来申诉,是该送分的题目。
19 .薛大华与黄中恒等人邀集志同道合的人士组织政党,并准备推荐候选人參与选举。请问:薛大华等人成立政党,应向那一个政府机关登记?
呵…来,首先人民团体法第3条:「本法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及省为内政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 为县 (市) 政府。但其目的事业应受各该事业主管机关之指导、监督。」
所以A.内政部、C.当地政府均可选。
至于B.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答案是题目中的这一句「推荐候选人參与选举」
而D.宪法法庭是依人民团体法第58条第3项:「对于政党之处分,以警告、限期整理及解散为限。政党之解散,由主管机关检同相关事证移送司法院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之。」
所以根本这四个选项都是模糊地带,难怪考选部也要送分。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2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21 19:57 |
imrerial
级别:
小人物
x2
x240
分享:
▲
▼
我的解析是查询时看到的~而不是我解析的~~~
是这个网址→我没有偷别人的稿子呀,我有着名出处,ccccc
http://tw.myblog.yahoo.com/jw!gWccJxqQAg.../article?mid=2441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21 19:59 |
nana456928
级别:
小人物
x54
x58
分享:
▲
感谢大大找到的解析
考上考上
一切以考上为最终目标
x
0
[5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10-02-21 23:27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5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