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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总-山难

【角色】
甲:登山家
乙:登山家兼魔术师
【剧情】
甲、乙挑战攀登某高山,却因故被困于陡峭山壁上的一块小平地。经过数日,甲发现存粮已经不足两人撑到救难队的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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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9 10:29 |
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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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杀人未遂
乙 不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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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60 (by 12191219) | 理由: 答案太简单扼要(很难评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9 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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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可否主张紧急避难?
2.乙对甲有无保证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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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9 11:41 |
lai0913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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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杀人未遂
2.紧急避难
3甲=杀人未遂但可阻却违法


1.不作为杀人未遂(危险共同体)
2.期待可能性
3.乙=杀人罪不作为犯但可减免罪责

应该是这样吧!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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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3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3-09 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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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于 2010-03-09 11:4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1.甲可否主张紧急避难?
2.乙对甲有无保证人地位?


1.不得主张紧急避难
2.有保证人地位

我只剩下选择题的功能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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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9 12:23 |
sierfa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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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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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好像可以不用说明理由耶!
那,我只剩下是非题的功能!
支持麦大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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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2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3-09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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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愚见如下:
甲之部分
一构成要件上甲杀人未遂
二具有阻却违法事由,且可以完全阻却!!!
 1当然就紧急避难过不了关,原因乃法益为等价之下不具备优越性
 2然而,几乎有一种东西叫做"义务冲突"甲可以适用,为法益等
  价关系之作为与不作为之情态出现;其法律效果故可完全阻却违
  法性
三结论,甲之行为不成立犯罪

乙之部分
一就题意以不作为犯适用"危险共同体"说明
 1危险共同体处要列为不作为犯之身分要件其一,其认定乃基于特
  性信赖基础,准此,甲乙梁人虽然皆可以危险共同体认定互为保
  护者保证人,惟,一个如此破碎的团体会有特别信赖关系不无疑
  义~
 2依管见认为,以特别信赖关系为事由之下,乙不负保证人地位,
  故毋庸履行作为义务
(附带说明:当然小的见解非仅有上述以特别信赖关系为断,仍有其短见
于欠缺期待可能性而阻却责任要件;且单纯294以遗弃罪的话,不妨试
一试有无适用新刑法294之1之情形)
------------------>今天就这样吧...退~~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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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解答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3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9 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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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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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294
应该是这样子表情
但总觉得乙还是有保证人地位

因为宁可人负我.我也不负人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3-09 15:25 |
芸淡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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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下话,危险共同体不是须有长期性质的吗?
感觉甲乙好像是半路遇到,然后:走!咱俩一块登山去!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恒的完美
献花 x1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9 1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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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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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又来插花了。
小的以为乙在本题应该讨论不纯正不作为犯?是吧?
不纯正不作为犯好像应该是结果犯?是吗?
杀人罪也是结果犯?对吗?
甲没死,为什么要讨论出乙有保证人地位,而认为乙有杀人罪?

以上又是小自己乱想的~~~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3-09 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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