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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保險法練習(92年律師檢覈)
甲與乙結婚後,甲徵得乙之書面同意,以自己為要保人,乙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訂定人壽保險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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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寒窗問拾得在2010-03-23 23:25重新編輯 ]


時間,在書本裡過得特別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3-21 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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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問在問保險利益有無?
第二問在問被保險人是否為契約當事人地位? 表情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3 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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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大致如柏檜大人抓的,個人大略擬答如下,僅供參考:
1. 甲得否請求保險金?
1.1. 肯定說:
1.1.1. 要保人需有保險利益:第16條「家屬」。
1.1.2. 保險利益僅需存在於「締約時」,故身份變更,不影響契約效力。(附帶的的爭點:「受益人」是否亦需具備保險利益?如是,是否亦僅需締約時存在即可?)
1.2. 否定說:
1.2.1. 保險利益只需存在於被保險人,故身分關係變更並不影響契約效力
1.2.2. 但甲的受益人關係變更(按:實務上契約書受益人欄位上要註明「關係」,故關係+人名,才是完整的指定行為)-->失去受益人地位,視為未指定受益人,保險金成為遺產,甲不得請求保險金

2. 乙可否終止該保險契約?若否,乙應如何主張其權益?
2.1. 得否終止契約?
2.1.1. 否定說:被保險人非契約當事人,不得終止契約
2.1.2. 肯定說:被保險人為契約當事人,得終止契約
2.2. 其他可得主張之權利
2.2.1. 得行使第105條撤銷權
2.2.2. 類推第111條變更受益人?(有爭議)

另,補充報告,這題是92年律師檢覈,一併更正。
(之前的擬答有誤,一併修改)


[ 此文章被寒窗問拾得在2010-03-28 18:27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時間,在書本裡過得特別快!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3-23 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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