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民法183&民訴640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163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UMI
級別: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x
0
[求助] 民法183&民訴640
各位大大您好
最近有做到一個題目
1.
甲乙為夫妻,生有一子丙。某日甲突然失蹤,經過七年,以七為甲夫申請死亡宣告並經判決確定。判決確定時,甲有遺有財產財產現金1000萬元及A、B二屋。試問:
(1) 何人得繼承財產?
(2) 某日甲回來,可否向乙丙請求返還其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3-27 16:13 |
sikad716
級別:
小人物
x0
x129
分享:
▲
▼
(三)
撤銷死亡宣告,如果丙是善意,有民訴法第640條但書的適用,
丙的贈與契約跟B屋所有權移轉有效(善意行為,不受影響)
再來是民法上的請求權部分:
甲得對丙主張179 ,惟丙係善意,適用民法第182條第1項(免返還)
甲得對丁主張183,請求返還B屋所有權
小弟判斷方式:
民訴640條,如果繼承人善意,就朝民法第182第1項去寫,在論183
反之,繼承人惡意,就朝民法第182第2項來論
86年律師有出過類似題型,可以去挖來做看看。
【個人淺見,如有錯誤,煩請指正,感激不盡】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2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x
1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03 00:53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x2
x709
分享:
▲
跟民訴640好像沒多大關係
這題可能是考你會不會類推適用183來處理無償無權處分的給付類型。
另B屋的所有權移轉行為不會是有效,丁之所以取得該屋的所有權是基於善意信賴登記,而不會是因為民訴640,因為具體法優先適用!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x
1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03 01:23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78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