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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台湾] 88灾民综所税延缴 最长三年
因应天灾发生后,民众恐无法如期缴税,财政部昨天订定「因天灾事变延期或分期缴纳应纳税款作业原则」,包括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与烟酒税等四种税目,民众今日起依规定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其中,五月报缴的所得税延缴最长为三年,首次适用对象是去年八八风灾受灾户。

 财政部统计,因八八风灾而办理税款延期共二二○件、八六九四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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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04-08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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