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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qmanko 於 2010-05-09 22:05 發表的 : 222是與被害人(16歲以下)性交,但被害人不同意 227是被害人同意 外國判例對我國並無拘束力,最多只是參考 若是你的問題,則成立221強制性交罪,但18條因13歲罪責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