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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520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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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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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何為第二順位繼承人
當第一順位兒女拋棄繼承後,請問第二順位是會由誰繼承???

那第二順位該如何處理 呢??

那第三位順位又為誰呢????


兄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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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海豚520在2010-08-01 14:26重新編輯 ]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這可認識很多朋友唷

原來人生也很簡單,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擁有了生命的光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10-07-31 18:55 |
ycx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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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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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 1174條 第1項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第 1176 條第5項,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
親屬繼承。第6項,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
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所以第一順位兒女均拋棄,且兒女之子女(孫子)也都拋棄,則由第二順位繼承,依此類推。

第二順位繼承人是父母、兄弟則位於第三順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31 19:09 |
ntus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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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ycx0716 於 2010-07-31 19:0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 1174條 第1項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第 1176 條第5項,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
親屬繼承。第6項,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
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所以第一順位兒女均拋棄,且兒女之子女(孫子)也都拋棄,則由第二順位繼承,依此類推。

第二順位繼承人是父母、兄弟則位於第三順位。

第一順位兒女均拋棄,其兒女之子女(孫子)無代位繼承權,應由第二順位父母繼承。


世上沒有能不能,只有要不要
你不要成就,就不會有成就,但你不要失敗,失敗還是會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01 00:39 |
海豚520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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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無父母了,但子女也拋棄,但係兒女也拋棄

那是不是由兄弟姐妹繼承

那兄弟姐妹有其中一人己死亡,那己歿的兄弟的兒女是否也要繼承

那兄弟姐妹拋棄時,那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否也有要繼承上的問題呢??


[ 此文章被海豚520在2010-08-01 14:28重新編輯 ]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這可認識很多朋友唷

原來人生也很簡單,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擁有了生命的光彩。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8-01 01:53 |
zoo37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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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第一順位拋棄時,其兒女已不具繼承權。例如:乙老爸拋棄繼承甲爺爺的10萬,那乙之子女就沒辦法繼承那10萬元。所以就由第二順位繼承。
如果第一順位乙兄丙弟丁姐戊妹共四人,那就是平分那10萬元,一人2.5萬,而乙拋棄時,那2.5萬就由丙丁戊平分繼承囉!
然而父母過世者,其子女依然可以繼承。例如乙死亡,因為乙死亡時無法得知是否有無拋棄繼承,故顧及子女權益依然可以繼承2.5萬元,除非乙之子女也拋棄繼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8-08 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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