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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特要分22个区报名~需要你的力量改变这个政策~
地方特考改来改去的~~~
一下改科目,一下又改分发区~
不想上辈子没烧好香~报名选错区结果高分落榜~~
那就赶快去考选部抗议啊!!  

考选部意见交流区发文网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资料来源:自由时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oday-life7.htm


[ 此文章被palajuice在2010-08-04 20:4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4 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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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在考选部的意见看板发文了!!
请大家多多争取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我的发文....但到现在考选部意见看板还没贴出来.....??



请考试院典委不要把地方特考的现有分发的9区改成22区~
这样假如有人报台北市,录取分数81分~
结果考80分但落榜~
而其它区的录取分数却只要6,70分...
试问这样公平吗??伟大的考试院高官有想到吗??
不如将地方特考改为全国统一分发~
由分数高至底者先填选分发区,这样才公平...
现有的的9区已经造成高分落榜低分录取的不公正现象了~~
却又有高官一意孤行要将9区改为22区~
不但无法解决偏远乡镇一直找不到人材的问题~
也势必造成城乡公务体系的人材水准差距拉大!!!!!!
请高层多听听基层考生的意见,不要越改越回头~
因为制度是要改的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改越差.....
请要下任何决策时,要多多三思而后行.....


[ 此文章被palajuice在2010-08-06 14:1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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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5 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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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各位支持申诉的人报告~我有打去询问了~
根据对方的答覆,整理出两点~
第一是关于法学绪论要改成地方制度法的消息,典委是偏向不支持~
所以年底的共同科目还是有很大的机会是维持原状~
也就是法学绪论不会改考地方制度法与财划法!!

第二是9区改成22区的事,典委们仍在犹豫~还没有定论~
而最快会在八月中会有结论~
但假如通过的话,那99年度的地方特考将会适用!!!所以不会有缓冲期(对方是这么答覆的~)!
所以还有时间,请大家踊跃去考选部留言建议不要将原本考区分成22区!!
还欠你一份力量,请一起来阻止将错误的政策越改越回头!!



考选部意见交流区发文网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6 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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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趁这周休二日赶紧集气往考选部留言板抗议去吧!!!!

考选部意见交流区发文网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7 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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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还有总统府....
我将申诉的管道再重po一次~~

以下的我全部都有张贴上去了~请各位一起共襄盛举!!

一起来改变错误的考选政策!!!

总统府民意论坛~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

考试院意见园区~
http://www.exam.gov.tw/sp.asp?xdurl=message/message_post.asp&mp=1&ptype=1

监察院陈情登录看板~
http://www.cy.gov.tw/mailbox_02.asp

考选部意见交流区发文网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9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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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林丽玉小姐的支持~
不过要麻烦请不要复制我的文章贴到考选部去~
不是什么着作权的问题~我写的又不是很好...而且我也不在乎这个~

而是如果张贴我的文章~那内容就一模一样了~
之前有位周先生也是复制我的意见照贴到考选部意见看板~
这样会让考选部以为都是同一个人po的~
也就等于会让他们误会是不是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人在抗议..?

那这样在他们的眼中,我们抗议的力量就薄弱了不是吗?

希望支持的人能够自己打~自己发表自己的意见~
再次感谢你们的支持~今天有蛮多人上去抗议了唷~^^
(但也是有一两个不同的意见,我也表示尊重~可能要等到真的实施后,这些人才会领悟到弊端在那里?)
但不管结果如何~大家考试还是要加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10 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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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只有嘉义跟屏东....@@???

怎么想怎么怪.......考选部这些高官脑袋到底装什么啊...???

反正他们现在一定要实验看看就对了??赶快一起去抗议啊!!
除了上面的抗议网址的管道外~也可以打电话到考选部如下~
考选部特种考试司第三科,电话:02-22369188转3116或3120~


转贴自某公职论坛:

cccw于2010/8/10 上午 01:28:31 发表 ~


已经打电话跟考试院抗议过了 考选部22分发区草案它们采取一半接受

这礼拜四考试院就会决议 将目前决定是要将原本的9区 增加为13区

由原本的九个分发区 增加五都都是一个分发区以及桃园(也独立为直辖市)

扣除原本的台北市与高雄市 变成十三个分发区

13区分别为 台北市 新北市 台中县市 台南县市 桃园市 高雄市

北区(基隆 宜兰 新竹)

中区(苗栗 彰化 云林 南投)

南区 (嘉义 屏东)

东区 (花莲 台东)

澎湖 金门 连江(马祖) 以上共十三区

虽然这样没有分那么多区 但还是会造成必须报名更多区花更多钱

又怕有高分落榜情形出现

各位支持统一分发的朋友们 还有两天的时间 请努力向考试院 监察院 总统府等单位

同时用网路以及电话表达抗议吧

这礼拜四 它们就会开会决议了 照情况会通过十三区的机会非常高 这礼拜五考选部可能就会公告各区缺额人数了

剩下两天时间 请支持统一分发的朋友们一起努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10 02:00 |
duverger0168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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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配合部分县市合并升格为直辖市政策,修正为15个录取分发区
【2010/8/12更新】
考试院院会本(12)日审议通过考选部提出之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规则第3条、第8条及第4条附表1、附表2、第5条附表3、附表4、附表5修正草案,配合部分县市合并升格为直辖市政策及用人机关任用需求,本项考试由原定9个录取分发区修正为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县、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基宜区、竹苗区、彰投区、云嘉区、屏东县、花东区、澎湖县、金门县及连江县等15个录取分发区。又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送之各县市政府用人需求,三等考试增订公职建筑师类科及三等、四等考试同时增订客家事务行政类科,并依前述增订部分订定应试专业科目,及依用人机关意见,修正部分类科应试专业科目。另参照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技术类科应考资格,修正三等考试技术类科应考资格,以资配合。

考选部表示,本项考试规则修正案进行预告程序时,原拟修正三等考试及四等考试普通科目「法学知识与英文」列考范围,将「法学绪论」,改列「地方自治法规」,惟考量应试科目之修正发布与本年考试举行时间相距过短,为免应考人不及准备,于报请考试院审议时爰仍维持原列考范围。

考选部并表示,本项考试规则及附表经考试院于今日修正通过,将于考试院完成发布程序后,立即登载于该部网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询。考选部同时表示,今年地方特考于12月18日至20日举办,将于9月下旬开始报名,其缺额状况将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汇送该部后,尽速提报考试院请办本项考试,请应考人随时注意最新消息。


人生就像一场戏! 但愿人人都活的美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17 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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