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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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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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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大大协助解答户政五等有关判决离婚时之离婚登记申请人。
我在写练习题库时所遇到的问题。
判决离婚之离婚登记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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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19 17:33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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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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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离婚登记,以双方当事人为申请人。经判决离婚确定或其离婚已生效者
,得以当事人之一方为申请人
47
申请人不能亲自申请登记时,得以书面委托他人为之。
认领、终止收养、结婚或两愿离婚登记之申请,除有正当理由,经户政事
务所核准者外,不适用前项规定。

答案就是统统都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19 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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