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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出入世之间论道教伦理之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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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伦理思想和道德学说既是宗教神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宗教修行实践的指导,是宗教信徒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和原则。因此宗教伦理思想比起宗教的其他神学理论,在教徒中有着更广泛和深入的影响,对教徒的精神和社会生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道教伦理是以道教信仰为基础的人伦准则和社会行为规范。道教以其“仙道贵生”的生命伦理、“尊道贵德”的社会伦理、“敬神感通”的神学伦理以及“道法自然”与“知和曰常”的生态伦理,涵盖了人与个体(自我)生命、人与人、人与神、人与自然等多重道德关系,以其特有的方式,传递着社会系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拓展了中国传统伦理价值观。

  一、“仙道贵生”——人与个体(自我)关系的生命伦理

  “贵已重生”,追求“长生成仙”,既是道教劝善成仙生命伦理的出发点,也是其目的。尽管“长生成仙”的内涵随着道教的发展前后有所转换,但它对“成仙不死”的追求却矢志不移,道教徒总是向往自由逍遥、生命与大道合一的神仙生活,相信通过炼养,不仅精神生命可以升华,生理生命亦可以脱胎换骨。因此,贵已重生,性命双修是道教伦理的一大特点。

  道教对人类生命的本质有着自已独特的认识。《道德经》第25章有“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的说法,而道教早期经典《老子想尔注》里却把其中的“王”字代之以“生”字,把“生”与道、天、地并列为“域中四大”之一,足以体现道教重生的精神。生命乃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从“道”那里获得的最大的德性,“德莫大于活。”另一部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上论天道,下论人道。其中重要内容就是人如何摆脱死亡,实现神仙长生。认为天地之性,万千事物中,“人命最重”;天地之间,“寿最为善”,生命长久地存在本身就意味着最高的善。在《太平经》的眼光中,真正的智者是能够延长自我生命的人,人的本性即是“乐生而恶死”。葛洪就不赞成用“有始者必有卒,有存者必有亡”的一般性论断来直接证明人必有死。他在《抱扑子。论仙》中说:“夫言始者必有终者多矣,混而齐之,非通理矣。谓夏必长,而荠麦枯焉;谓冬必凋,而竹柏茂焉;谓始必终,而天地无穷焉;谓龟鹤长存焉。”

  那么,怎样才能从死亡的劫难中获得解救呢?道教主张“我命在我,不属天地”,“神不出身,与道同久”。相信“修道于身,爱气养神,延寿益年,其法如是,乃为真人”(《老子。河上公章句》)。生命无限延续直至永远不死的关键就是要修道,祛除种种世俗名利和个人情欲,回归到自然、纯真的人类本性,实现“生道合一”,即个体的有限生命与自然大道的永恒生命相结合。否则,修身成仙的理想就无以立足。这样,道教之生命伦理就与其社会伦理紧密联系了起来,所谓“性命双修”不仅是形体生命修炼,而且指心性品德修炼。正所谓“长生之本,唯善为基”。

  道教的生命伦理观,包含着人类对现实生命的挚爱和对生命奥秘的探求。道教丹鼎派相信通过服食自已炼制的神丹妙药,生命就可以延续而长生不死。正如丹鼎派代表人物葛洪在《抱朴子》中所说:“长生之道,不在祭祀鬼神也,不在导引与屈伸也,升仙之要,在神丹也。知之不易,为之实难也。子能作之,可长存也。”1可见,道教坚信人类凭藉自已的努力,能够实现自身生命不死的理想,由此而形成了相当系统的外丹学说。

  二、“尊道贵德”——人与人关系的社会伦理

  伦理是社会行为的价值依据。道教社会伦理是道教用以协调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同其他一些宗教一样,道教伦理思想的实际功能也是指向社会的。一方面,道教承袭了道家的价值观,以超脱凡俗而得道成仙为理想,另一方面,迫于儒学的影响和教徒的现实需要,要求信徒遵行用以维系世俗社会秩序的伦理规范,凸显其“神道设教”的社会控制本质。

  如《道德经》所言:“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教吸收了道家思想,强调奉道守戒者要“尊道贵德”。道教徒毕生通道、修道、行道,以道为最高信仰;德同与道,是道的体现,崇德就是尊道,以尊道贵德为其伦理精神的核心。

  道教从《太平经》开始,就确定了“内以至寿,外以至理”的养生与积善并重的原则。救人济世之善行不仅重要,甚至是修炼成仙的首要条件。葛洪说:“为道者以救人危使免祸,护人疾病,令不枉死,为上功也。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抱扑子。对俗》)这个原则不断被后世所强调。北宋张伯端《悟真篇》所言:“德行修逾八百,阴功积满三千,均齐物我与亲冤,始合神仙本愿。”

  在社会伦理方面,道教试图融摄儒家的伦理纲常,将在世俗社会普遍盛行的行善积德作为修道成仙的基本条件,认为只有在世俗社会中“功行满足”,才能获成仙之果。宣称神仙不仅须在内丹修炼上成功,而且须在世间广积功德,方可修成正果。《老子想而注》就明确指出:“道设生以赏善,设死以威恶。”《太上老君经律》也特别强调遵守道戒的重要性:“人生虽有寿万年者,若不持戒律,与老树朽石何异?宁一日持戒为道德之人而死,补天宫,尸解升仙。世人死有重罪,无益鬼神,鬼神受罪耳。——从古至今,谁能长存者?唯道德可久耳!”道教神仙理想的伦理本质跃然纸上。南宋以后兴起的净明道,其教义中最突出的内容,就是强调修道必须忠君孝亲、正心诚意,以至被称为“净明忠孝道”。

  尽管修道的最终目标在于成仙,然而成仙绝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不断超越的过程。《晋真人语录》亦云:“若要真行,须要修仁蕴德,济贫拔苦,见人患难,常怀拯救之心,或化诱善人入道修行,所为之事,先人后己,与万物无私。”清初全真龙门派中兴之功臣王常月强调先尽人道,方可论仙道,完全把入世的儒家伦理与出世的道家信仰结合起来,把修道德与求神仙放在几乎同等重要的地位,足见其救人与救世理想的高度统一。推动了道教社会伦理的世俗化,使道教伦理精神得以升华。

  与其他宗教体系一样,道教伦理极为重视约束教徒行为的戒律,许多道书中都有针对现实人伦关系而设的戒条,如唐代正一派《要修科仪戒律钞》中的“老君百八十戒”、张万福所编《三洞众戒文》中提出“学道求真,莫不先持斋戒。——戒者,戒诸恶行,防众行之最。若不持戒,道无由得。”并规定在俗男女应受“无上十戒”。内容大多针对世俗行为而设,包括戒杀、戒盗、戒酒、戒邪念、慎言、助人为乐等,更适合世俗男女接受和修持,表明了当时道教社会伦理影响的广泛。

  三、“敬神感通”——人与神关系的神学伦理

  神学伦理是指宗教用以处理人与神关系的行为规范。道教神学伦理强调人对神所应持的态度和行为,注重的是人怎样服从神的权威,通过履行对神的爱戴、敬奉、祈求等义务以求获得帮助和利益。而神的责任则是奖赏奉道行善者或惩罚犯戒者。

  如何沟通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是各宗教必须解决的问题。人是宗教信仰和宗教崇拜的主体,神则是宗教信仰和宗教崇拜的物件。一般说来,神职人员和各种宗教礼仪是沟通人与神之间关系的媒介。在道教神学伦理中,人与神之间联系的媒介——斋戒、道符等方式是问题的关键,在人与神关系中具有独特的伦理功能。奉斋持戒,是各种宗教中的普遍现象,其目的就是通过以神灵为理想参照,以自我控制为途径的内在修行,涤除不洁意识,达到从肉体到灵魂的彻底净化。道教以修斋为学道之首,以斋来约束自已的身、口、心三业,为祈禳、拔苦、谢罪之用。特别重视斋戒在信仰生活中的意义,并赋予斋戒以十分独特的伦理价值。道教徒认为在清苦的持斋过程中会产生“冥通”效应,感受到经过精勤修悟之后“遂致感通”的状态,经历了某种与神相通的个人宗教体验。在这种体验中,信仰者获得了某种“与道感通”、得神保佑的神秘感受,于是更加坚执苦节,以期早日得道升仙。一旦达到这种状态,斋戒便真正具有了宗教伦理的意义。南朝道教思想家陆修静对斋戒的道德功能极为推崇,认为“道以斋戒为立德之根本、寻真之门户”,特作《洞玄灵宝五感文》以“统序众斋”。

  道教符箓派以符为通神的媒介。符虽各异,但其通神、招灵、保命、劾鬼的功能却是一样的。法师画符时,有各种禁忌,须斋戒、正心、洁身,去除邪念,以便神来入于身。可见,符在终极意义上乃是神灵之德能的化身,是修道者得之于神灵的一种强大的神秘佑助力量的载体。

  四、“道法自然”——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

  道教生态伦理是道教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道教十分关注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自已精辟的见解。可以概括为“道法自然”、“生而不有”的生态原则,“知和曰常”的生态智慧以及与之相应的环保实践。

  道教教祖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类要以地为法则,重视其安身立命的地球;地要以天为法则,尊重宇宙的变易;天则以道为法则,遵循客观规律。高尚的道德在于繁生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帮助万物而不自恃有功,引导万物而不宰制它们。人面对自然所要做的就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利用自然要适度,有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道德经》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这是处理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又一原则,也体现了极高的生态智慧。引导人们重视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性,维护它的和谐之美,这样人与自然才能长久共存。道教继承并发展了“知和曰常”的生态智慧,以阴阳交和作为产生生命万物的前提,认为只有和谐才有生机。认为自然与生命一样是个大系统,必须从各个方面、采取各种方法加以养护才能旺盛、和谐甚至永恒。以此为原则,《黄帝阴符经》根据阴阳五行奇正变化,阐明“天人合发万变定基”之理,谓“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道教经典《抱扑子》还区分了对待自然的两种本质不同的态度:一是役用万物,一是效法自然。认为对人与自然关系了解浅薄的人,就役使万物,希图让自然物完全隶属于自已;而深知人与自然关系奥秘的人,不仅能善待自然,还能从自然之中悟出人类长生久视的道理。滥用自然只会给人类带来灾难甚至毁灭。《太平经》还提出了以保护物种多寡为富足的伦理价值观念。其中有圣人“以教天下之人,助天生物,助地养形”,普天之下,世间万物都一齐生长才算富足;对一个国君来说,能使万物齐备才是真正的富国。这可以说是道教认识生态环境的独特的视角。

  道家伦理思想中具有维护“生命物种平等”的理念。《太平经》上说:“风雨为其时节,万物为其好茂,百姓为其无言,鸟兽为其安静,是其效也。故治乐欲安同者,审其署置。夫天生万物,各有才能,又实各有所宜,犹龙升于天,鱼游于渊,此之谓之”。在道家看来,动植物都有存在的独特价值。对动植物的保护,不仅仅是出于一种善良的关爱,而是关系着天地生育,万物共存的根本大计,要求学道者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至少有二十二戒详细规范了人应当尊重生命、善待万物、不伤自然众生的戒律。并确立了以“生”与“养”为道之本性的基本原则。《太平经》说:“道者,天也,阳也,主生;德者地也,阴也,主养”。“一物不生,一道闭不通;一物不养,一德不修治;一德不成,一仁不行,欲自知有道德与仁否,观物可自知矣。”因此,道教徒总是选择那些自然条件优越的名山作为自己修身养性的宗教圣地,特别注重宫观所在地的环境保护,所谓神仙境界,除了超凡脱俗的快乐之人,便是优美宜人的环境。并且道教还要求教徒遵守草木昆虫犹不可伤的教规,与周围动植物生活在和谐的氛围之中。如湖北的武当山、四川的青城山等,至今古树参天、鸟飞虫鸣、环境幽雅,成为人们观光旅游的胜地。

  重温道家伦理思想,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对待生命,当自爱乐生;对待他人,当助人为乐;对待社会,当济物救世;对待自然,当关爱有加。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当然,我们也不可一相情愿地夸大宗教伦理的作用,以为宗教伦理就可“补偏救弊”,但道教教义中所包含的“人类的普遍的文化”,会越来越受到瞩目,并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扬。毕竟,“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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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之法实与命、气数相符盖地有。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1 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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