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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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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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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有关99司五法学大意考题疑惑~~~
99司五法学大意考题Q24
甲擅自将乙价值5万元之桧木雕刻成价值6万元佛像,该佛像属于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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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10-25 19:55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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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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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814加工于他人之动产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权,属于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
增之价值显逾材料之价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权属于加工人。

其条文中「显逾」,是判断加工物究竟属于原物主?还是加工人!

就题意,五、六万之差异,就非属显逾!故所有权为原物主!

若题意改为五、六百万之差异,应属显逾!故所有权为加工人!

当然,显逾的标准,可能因人而异,但国考题目应不致于自找麻烦!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7 13:27 |
sky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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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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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所增之价值为6-5=1w
材料之价值者为5w
1w<5w
所以是原物主的

因为原物主要给加工人1w工资
如果他是加工人的话
变成加工人要拿出5w买材料
应该是怕钱越多越难拿出来
所以给价值高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10-27 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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