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5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海豚52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2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病毒蠕虫] 请问单纯知道ip就能放毒吗??
请问 各位大大 单知道ip就能放毒吗???

刚听朋友说,知道ip就可以单对ip下毒

请问这是真的吗???

请各位大大解惑3q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这可认识很多朋友唷

原来人生也很简单,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拥有了生命的光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11-20 00:17 |
ylstaringl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奖-2
头衔:八宫旋斡天为体八宫旋斡天为体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孔明神数解签, 手面相
推文 x2613 鲜花 x97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据个人我所知 ………… !
1、就算您知道了对方IP也没有用的,因为IP只代表网路位址。
你想想,如果一个人在上海申请了一个地址 但是如果他把电脑带到了北京,那个IP仍然可以用,但还是那个人用的吗?
而且有很多ip不是固定的,除非您能确认您想要攻击的机器,否则,是没有用处的。

2、但靠一个IP是很难攻击别人的,除非您是顶尖的骇客!其次呢攻击对方要在别人没有防范,也就是没装防火墙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装了杀毒软体和防火墙的话,那希望又是很渺茫的啦!


地理之法实与命、气数相符盖地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1-30 07:13 |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基本上是不能的 如楼上所说 要相当程度的骇客能力 才有可能
但大部份是针对 固定式 IP
大部份的使用者还是 浮动式IP 也就是说 一旦重新开机或离线.上线
你的IP位置 就会随机变动 但基本上还是在一个区段
若骇客 重新扫瞄 这个区段 还是有机会 能重新找到你
虽然 光靠IP 的确不太有机会直接放毒
但若是你的系统漏洞 都没有修补
那么侵入你的机会 非常大
所以 定期更新系统漏洞及安装防火墙及防毒是必要的
可大幅减少被入侵的机会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11-30 08:13 |
海豚52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2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ylstaringl 于 2010-11-30 07:1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表情 据个人我所知 ………… !
1、就算您知道了对方IP也没有用的,因为IP只代表网路位址。
你想想,如果一个人在上海申请了一个地址 但是如果他把电脑带到了北京,那个IP仍然可以用,但还是那个人用的吗?
而且有很多ip不是固定的,除非您能确认您想要攻击的机器,否则,是没有用处的。

2、但靠一个IP是很难攻击别人的,除非您是顶尖的骇客!其次呢攻击对方要在别人没有防范,也就是没装防火墙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装了杀毒软体和防火墙的话,那希望又是很渺茫的啦!


他是一位站长so他说要用ip放毒
我有吓到但不确定这是否ok
但我知道他知道怎么放
但我对电脑会的不多so我很怕  
so我敢说他放的了     呜呜呜995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这可认识很多朋友唷

原来人生也很简单,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拥有了生命的光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2-12 01:56 |
海豚52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2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upside 于 2010-11-30 08:1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基本上是不能的 如楼上所说 要相当程度的骇客能力 才有可能
但大部份是针对 固定式 IP
大部份的使用者还是 浮动式IP 也就是说 一旦重新开机或离线.上线
你的IP位置 就会随机变动 但基本上还是在一个区段
若骇客 重新扫瞄 这个区段 还是有机会 能重新找到你
虽然 光靠IP 的确不太有机会直接放毒
但若是你的系统漏洞 都没有修补
那么侵入你的机会 非常大
所以 定期更新及安装防火墙及防毒是必要的
可大幅减少被入侵的机会


哇哇哇 大大你所说的我吓死了

但我不知我的ip是固定的还是浮动的

若我被到了怎么办><

若真的有中毒我可以告他吗??

我电脑不是很ok所以大大说的系统漏洞我就不懂了@_@!!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这可认识很多朋友唷

原来人生也很简单,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拥有了生命的光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2-12 02:01 |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海豚520 于 2010-12-12 02:0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哇哇哇 大大你所说的我吓死了

但我不知我的ip是固定的还是浮动的

若我被到了怎么办><

若真的有中毒我可以告他吗??

我电脑不是很ok所以大大说的系统漏洞我就不懂了@_@!!
单纯中毒 没办法证明是他放的 除非你能查出他IP
这就需要相当功力 才能办到
若确定中毒被盗 那就不能先管是 固定或浮动了
先救电脑再说
1.安装系统更新 修补漏洞
2.安装合法防毒程式 并做全系统扫瞄
3.安装合法防火墙 避免再度入侵发生
4.若不确定电脑系统 是否有问题 可请电脑较熟识的朋友帮你检查
5.修改 常用的几个帐号 如MSN YAHOO 等 避免帐号外流或恶用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2 04:50 |
海豚52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2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upside 于 2010-12-12 04:5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单纯中毒 没办法证明是他放的 除非你能查出他IP
这就需要相当功力 才能办到
若确定中毒被盗 那就不能先管是 固定或浮动了
先救电脑再说
1.安装系统更新 修补漏洞
2.安装合法防毒程式 并做全系统扫瞄
3.安装合法防火墙 避免再度入侵发生
4.若不确定电脑系统 是否有问题 可请电脑较熟识的朋友帮你检查
5.修改 常用的几个帐号 如MSN YAHOO 等 避免帐号外流或恶用



我不知道他的ip
但他有说要用ip放毒我电脑慢慢的变慢 so我很怕
我电脑不是很ok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这可认识很多朋友唷

原来人生也很简单,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拥有了生命的光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1-01-06 21:26 |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海豚520 于 2011-01-06 21:2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不知道他的ip
但他有说要用ip放毒我电脑慢慢的变慢 so我很怕
我电脑不是很ok
别理他 这种人见多了 只会嘴巴说说
真的有这功力的 不会这样说的
就我讲的 一般使用者 IP位置不是固定的
单要靠这个入侵攻击 只放毒而已
高手 没有这么闲啦
如果发现中毒 那是另外的来源
不会是他所攻击的

如果真的中毒 不会解毒的话 大不了重灌啰
现在随便找个小学生都会重灌了
不用太担心了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1-01-07 22:3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7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