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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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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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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請問刑事追訴時效6個月的計算方法?
以民法120條至民法123條計算的話,如果以民國99年9月21日起算,6個月時效是到民國100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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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8 17:40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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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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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告過人所以僅以所知道略為回答
再請法學前輩們回答
經查刑事訴訟法 告訴權自知犯罪之犯人時起 六各月內得為告訴
再查民法120條第II項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民法120條第I項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民法123條 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民國99年9月21日起算,六各月告訴期,民國100年3月21日為期間之終止。
民國100年3月22日凌晨提告訴即屬告訴逾期,刑事訴訟法252為不起訴處分之事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8 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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