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5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en6240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请问法律的用字遣词及法律用语 ?
自不待言.自不得谓其非无理由.值得商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1-07-13 00:53 |
冰咖啡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8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men6240 于 2011-07-13 00:53 发表的 请问法律的用字遣词及法律用语 ?: 到引言文
自不待言.自不得谓其非无理由.值得商榷...
等等法律术语
请教大大们如何破解?
读大法官释宪都看不太懂...
如何提升程度.....





还好啦,看多了就懂了。
而且这是「国文」能力的问题表情

自不待言→不必以言辞表达就已清楚明白。

得谓其非无理由 → 负负得正,正负得负 → 负 →  没理由 (不得说其有理由)

值得商榷 → 商量、讨论 → 值得商量、讨论




如果真的不懂,就google吧!会有你要的答案。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3 11:5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7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