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65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oreg009845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卜] 和朋友大吵 我们还可以有新的开始吗?
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
剑6 逆位杯2 逆位钱10 逆位杯6 正位杯7 逆位

【问卜者资料】1992/03/14 早上5点 女

【关系人资料】1991/10/21 女,朋友

【问题说明】

每次几乎都因为误会大吵
然后各持己见
这次已经吵到准备要决裂了
请问我们要怎么继续和改善?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8-12 15:51 |
quiqui0825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两个人因为意见不合 或 觉得对方没有站在自己这边为自己想,

所以不想为对方想,

也不想 把自己的心情跟对方说


你们 很在乎彼此

却希望 对方能毫无疑问地的支持自己,

某个程度上, 希望"对方能百分百对自己坦诚, 但自己 又不需要对对方全然信任"

两个人 都很没有安全感, 因为两个人 对待彼此的态度都很像...


请多一点体谅 与 放下面子,

主动去邀请对方,

两个人 找个没有其他朋友的环境 聊聊,

不然就算这次和好, 下次又会再发生这样的状况


现任 专职塔罗占卜师

另外 擅长: 曼陀罗心灵能量剖析 & 身体脉轮解读 & 指导灵讯息传达

脸书: Eos Chang

预约电话: 0928-830-455

痞客邦 每周更新运势占卜文章: http://eoschang.pixnet.net/blog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8-12 18:09 |
noreg009845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又不需要对对方全然信任?

不好意思 我对这句话不太了解
可以请你解释一下 或是 例如吗?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8-12 22:58 |
quiqui0825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要知道 你的所有, 但我不想让你知道 我是怎样的人"


现任 专职塔罗占卜师

另外 擅长: 曼陀罗心灵能量剖析 & 身体脉轮解读 & 指导灵讯息传达

脸书: Eos Chang

预约电话: 0928-830-455

痞客邦 每周更新运势占卜文章: http://eoschang.pixnet.net/blog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8-13 21:55 |
noreg009845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8-20 02:4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727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