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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志] [轉貼]多一萬、少一萬
多一萬、少一萬

其實薪資多一萬、少一萬,不是什麼大問題。在抱怨自己薪資太少的同時,不妨也用相同的標準,檢視自己對公司貢獻的價值吧!

一家公司在同一天之內聘用了兩名新進同仁。其中一個薪水比起上一個工作,增加了新台幣一萬元。而另一位呢?則比他上一個工作的薪資減少了一萬元。

  認真說來,他們兩個都不算新手。因為轉換工作而形同加薪一萬元的A君,並不是第一次加入這家公司,事實上他是重新歸隊,演出一場「鳳還巢」。一年前他覺得有志難伸而離職,跳槽到同行中另一家具有競爭性質的公司,後來因為該公司經營不善,經過與昔日主管聯絡後,決定重返老東家。

  到職後,景物依舊,大部分的同事也都還在原先的崗位,只有他暗自欣喜:薪水比一年前增加了一萬元。當然,他也聽說景氣不好,這一年來其他的同事都沒有加薪。

  和他同一天報到的B君,就業的過程就比較坎坷了。半年多以前,獲悉公司即將裁員,他選擇急流勇退,另起爐灶。主動遞了辭呈以後,沒想到找新的工作,並不順利。他的專長是產品行銷及推銷,照理說,業務推廣的技巧應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他輾轉換了不同的產業,卻覺得還是當初的行業做起來最得心應手。

  正巧,同行的這家公司急著徵求推廣業務的高手,他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來面談,公司主管對他印象頗佳,但沒有真正共事過,無法準確知道他的實力到底如何,於是他們協議出比較特別的支薪方式:先用低標準的薪資錄用,半年後若有傑出表現,業績達到公司設定的目標,就可以大幅調整薪水。

  當他看見錄用通知單註明的薪資比他原先的薪水少了一萬元,心裡的感覺很複雜,行動顯得更加矛盾。在沒有更好選擇的前提下,他抱著忍辱負重的心情,展開事業生涯的新旅程。

‧對戰情能夠知己知彼的同仁,附加價值比較高

  基於完善的薪資保密制度,這兩位同一天報到的同仁,當然不會知道彼此支薪的邏輯有哪些差異。若暫時撇開「公平性」的問題,各自站在他們立場來想,都可以得到正面思考的結論。A君繞了一圈回來,讓他的主管更知道他的能力與價值,所以願意支付多一萬元的薪水爭取他回來工作。而B君呢?也許短期間內有點吃虧,但是只要他儘快表現出他的實力,為公司創造漂亮的業績,之前所減少的那一萬元很快就會加回來了。

  但是,有朋友問我:「A君的能力,真的有在一年之內提昇那麼多嗎?不然為什麼可以領到多一萬元的薪水呢?」

  以A君的案例來看,我當然不覺得他可以在短短的一年之內,做事的功力可以突飛猛進到值得老闆多付出一萬元的程度。可是,我認為,他新增的這一萬元薪資,不只是單純反映他的工作能力而已。他之所以能說服主管同意多付出一萬元的薪水,應該還有下列幾項理由:

‧他的口碑很好。即工作態度及績效,在不同環境中都有口皆碑。業界打聽,很少有人對他非議。光憑這一點,就會讓他的薪資增值。

‧他有競爭觀念。我並不鼓勵年輕人故意藉由跳槽來爭取高薪,但若曾經在同行中有競爭性質的公司待過,比較能夠了解整個產業的競爭態勢,對戰情能夠知己知彼的同仁,附加價值是比較高的。

‧他會死心蹋地。回到從前曾離職過的公司上班,很像是和分手的情人「破鏡重圓」,雙方都要仔細考慮過才能做成這樣的決定。一旦復合,就不會再輕易分手。在這樣的考慮下,他的穩定性和忠誠度,都會比從前好。

‧他將成為指標。離職員工「鳳還巢」,對管理而言有非凡的意義。主管將可以藉此說服別的同仁乖乖留下來工作,彷彿是說:「你們看,公司還是很不錯的。這些人離開公司之後混得不如意,最終覺得本公司比較好,所以他回來了。我看啊!你們還是不要輕舉妄動吧!」

‧合情合理之外,還符合薪資制度上的公平原則

  雖然,在剛回鍋成為「新瓶舊酒」的時候,A君的確有這樣的價值,讓主管願意多付一萬元的薪資爭取他回來。但是,這也只不過是一時的禮遇而已,能不能繼續保持這樣的優勢,其實還是得靠自己不間斷的努力,創造永遠如新的附加價值,否則還是有可能很快地再被淘汰。

  至於薪水減少一萬元的B君呢?他吃虧在於缺乏口碑,沒有在過去的經歷中為自己營造出「無可取代」的氣勢;加上自己對自己的前途不確定,很容易給錄用他的主管造成「我們先試試看」的感覺。他的相對價值和彼此承諾都比較差,所以才會得到比較低的薪資水準。

  若用感情來比喻,簡單地說,A君是「破鏡重圓」,雙方更加堅定不移;B君是「試婚」,雙方還需要觀望。如果要問:「A和B兩個個案,到底哪一個比較容易和公司天長地久?」這又牽涉到企業管理的層面。

  其實薪資多一萬、少一萬,不是什麼大問題,那都是短時間內的差異,很快就會調整到一定的水平。薪資多少,不只要合情合理,還得符合制度上的公平。什麼是「制度上的公平」呢?那就是——讓有能力的人,可以盡情發揮,並且透過客觀的評估,讓他獲得相對應得的報償。

  當然,抱怨自己薪資太少的同時,不妨也用相同的標準,檢視自己對公司貢獻的價值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8 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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