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A. 高級辦事員(八職等):約40名。
B. 辦事員(六職等):約120名。
C. 法務人員:約10名。
二、報名資格:
A. 高級辦事員(八職等):
須國內、外大學法商相關學系畢業(含雙修或輔修法商學系並取得學位者),應屆畢業生可,具銀行工作經驗者尤佳。
B. 辦事員(六職等):
須專科以上商業相關科系畢業,應屆畢業生可,工作經驗不拘。
C. 法務人員:
須大學或研究所法律相關系所畢業,應屆畢業生可。
◎ 以上所要求之學歷,限須於10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書。
三、報名日期:101年4月2日09:00起,至101年4月18日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及通訊報名,意者請至本行網站(
http://www.megab...m.tw/ ),或報名專用網站(
http://www.career.../mega/ )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2.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及完整,如有不全者(含自傳未填),視為資格不符。自傳請先離線撰寫,再於網路報名時貼上,以節省網路報名時間。
3. 每人限報一項甄選類別,不得重複報名。如有重複報名者,本行將逕予註銷本次甄選報名資格。
4. 學歷證件影本、成績單影本、及退伍證件影本(役畢者檢附)等書面資料請於面試時提供。
5. 面試時提供之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者,須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影本,並請另加附中文譯本。
五、甄試方式:
1.第一階段:初審,初審合格者將於5月25日以前通知參加筆試。本行保有初審准駁權利,初審未通過者不另通知,所有應徵資料均予保密。
2.第二階段:筆試,通過初審者參加,科目如下:
A. 高級辦事員(八職等):『英文』、『會計學及經濟學』
B. 辦事員(六職等):『英文』、『會計學概要』
C. 法務人員:『英文』、『民法』、『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公司法及票據法』
3.第三階段: 面試,通過筆試者參加。參加面試人員除須提供上述證件影本外,尚須繳交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中心申請之『個人聯徵信用報告』。
六、工作地點:國內各營業單位,依銀行需要調派。
七、錄取及進用:
1. 應考人所填報之資料及繳交各種證件影本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各階段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第三階段測驗後發現者,不予錄取;如進用後發現者,應予解僱。
2. 錄取人員進用後,須經三個月試用考核,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僱用,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
3.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解僱:
(1) 經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3) 經本行解僱者。
(4) 本行退休(職)及因不能勝任工作依本行解職辦法資遣者。
(5) 其他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不得任用者。
(6) 如有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不予錄取,或經錄用後仍應予以解僱。
八、薪 資:以專員(九職等)任用者,起薪NT$43,000;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者,
起薪NT$37,600;以辦事員(六職等)任用者,起薪NT$27,900,另有年終
及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