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选类别及名额:
A. 高级办事员(八职等):约40名。
B. 办事员(六职等):约120名。
C. 法务人员:约10名。
二、报名资格:
A. 高级办事员(八职等):
须国内、外大学法商相关学系毕业(含双修或辅修法商学系并取得学位者),应届毕业生可,具银行工作经验者尤佳。
B. 办事员(六职等):
须专科以上商业相关科系毕业,应届毕业生可,工作经验不拘。
C. 法务人员:
须大学或研究所法律相关系所毕业,应届毕业生可。
◎ 以上所要求之学历,限须于10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日期:101年4月2日09:00起,至101年4月18日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报名方式:
1. 一律采网路报名方式办理,不受理现场及通讯报名,意者请至本行网站(
http://www.megab...m.tw/ ),或报名专用网站(
http://www.career.../mega/ )报名,为免网路拥塞,请尽早上网报名。
2. 请按照网路报名程序确实填写各项报名资讯,报名资料应力求详实及完整,如有不全者(含自传未填),视为资格不符。自传请先离线撰写,再于网路报名时贴上,以节省网路报名时间。
3. 每人限报一项甄选类别,不得重复报名。如有重复报名者,本行将迳予注销本次甄选报名资格。
4. 学历证件影本、成绩单影本、及退伍证件影本(役毕者检附)等书面资料请于面试时提供。
5. 面试时提供之毕业证书如系国外学历者,须提供经我国驻外馆处(包括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或其他经外交部授权机构)验证之国外学历影本,并请另加附中文译本。
五、甄试方式:
1.第一阶段: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于5月25日以前通知参加笔试。本行保有初审准驳权利,初审未通过者不另通知,所有应征资料均予保密。
2.第二阶段:笔试,通过初审者参加,科目如下:
A. 高级办事员(八职等):『英文』、『会计学及经济学』
B. 办事员(六职等):『英文』、『会计学概要』
C. 法务人员:『英文』、『民法』、『民事诉讼法及强制执行法』、『公司法及票据法』
3.第三阶段: 面试,通过笔试者参加。参加面试人员除须提供上述证件影本外,尚须缴交向财团法人金融联合中心申请之『个人联征信用报告』。
六、工作地点:国内各营业单位,依银行需要调派。
七、录取及进用:
1. 应考人所填报之资料及缴交各种证件影本采事后审核,如有伪造、变造、或其他不实情事,应考人应负法律责任。经查明有伪造或变造或应试资格不符者,于各阶段测验前发现者予以扣考;第三阶段测验后发现者,不予录取;如进用后发现者,应予解雇。
2. 录取人员进用后,须经三个月试用考核,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雇用,并依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处理。
3. 录取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将不予分发进用或解雇:
(1) 经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
(2) 受监护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3) 经本行解雇者。
(4) 本行退休(职)及因不能胜任工作依本行解职办法资遣者。
(5) 其他依有关法令及主管机关规定不得任用者。
(6) 如有关说情事经查证属实者,不予录取,或经录用后仍应予以解雇。
八、薪 资:以专员(九职等)任用者,起薪NT$43,000;以高级办事员(八职等)任用者,
起薪NT$37,600;以办事员(六职等)任用者,起薪NT$27,900,另有年终
及绩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