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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碩士在職生不能保留公職錄取資格
碩士在職生不能保留公職錄取資格
【原文轉自:聯合報 / 記者張錦弘】 更新日期: 2012/4/26 上午 11:24:53
碩士在學生報考公務員,依規定錄取後可保留三年錄取資格,但考選部提醒考生,若就讀的是碩士在職專班,除非能證明在上班時間上課,否則不能申請保留錄取資格,要馬上分發、受訓,在職專班生報考前要考慮清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26 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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