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5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台湾省长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考选部将于101年8月25日至27日举办101年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会计师、不动产估价师、专利师、民间之公证
考试院院会于今(26)日通过101年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会计师、不动产估价师、专利师、民间之公证人考试暨第二次社会工作师考试请办案。

  考选部部长董保城表示,本考试定于本(101)年8月25日至27日在台北、台中及高雄三考区同时举行,应考人可于报名时选择考区,就近应试。律师考试第二试则定于10月27日至28日在台北及高雄考区同时举行,相关报名事项,将于5月4日公告,并均采网路报名方式办理,报名时间自5月18日起至5月29 日下午5时止,有意报考之民众可透过考选部全球资讯网(网址:http://www.moex.gov.tw)查询并进行报名。至于前已申请并准予律师考试部分科目免试或第一试考试免试者,请迳于9月28日至10月4日下午5时止,上网报名律师考试第二试,无须再次提出申请。考选部特别提醒应考人,请于报名期间尽早完成报名作业,避免集中于期限截止前上网,以免因网路流量壅塞而影响个人权益。

  董部长同时表示,律师考试第二试之「宪法与行政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商事法」科目及民间之公证人考试之「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科目仍依例附发考试举行2个月前经公布生效之各该科目单科本法律条文供应考人参考使用,惟实际命题范围并不以附发之法律条文为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硕网网路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26 23:4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767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