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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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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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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刑法伤害罪及重伤罪之客体???

请问一题刑法    对大家来说是小儿科的问题 ==+

刑法伤害罪及重伤罪之客体有包括胎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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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靠家人 不再被看不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4 1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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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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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看完海贼王~ 呵呵~

争点在胎儿是否视为独立客体,目前食物及通说采独立呼吸之见解
至于留德学者采分娩开始即阵痛说。
所以楼主你的问题与怀胎几月无关~
侵害对象为怀胎约3~4个月或7~9个月的胎儿?对母体之伤害亦有之,若生致死当然有其加重之结果。

至于两例成不成罪?? 对母体成罪~

不才乱乱说~
PS.刑法没有小儿科~   是不才较爱乱说   呵呵~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4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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