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认养公园的问题

Home Home
引用 | 编辑 麦茶好好喝
2007-04-20 00:49
楼主
推文 x0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某一天我们到社区的公园烤肉

该公园是属于社区的公共设施之一

水电和养护费用也是居民共同分担

就在我们摆好东西的同时

有一个阿伯冲出来说

该公园的养护是属于"皇佳建设公司"负责,

也是他们承揽的,所以该土地的管理权在他们手上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SaintChris
2007-04-22 23:34
1楼
  
下面是引用麦茶好好喝于2007-04-20 00:49发表的 有关于认养公园的问题:
不知道我的论点,是否正确?

嗯...对。

不过要注意的,所有权跟使用权限有些时候是可以分开来的。^^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Spsb
2007-04-24 02:27
2楼
  
从概念上来说,「管理权交给谁」,是很笼统的说法。

从你的叙述来看,好像是属于集合式的社区,才会有公园这种公共设施。公园的所有权理所当然属于居民全体,建设公司受全体居民委托来管理,等于是依照居民的指示进行管理,换言之,建设公司的管理权来自于你们,不能反过来限制居民。所谓的「权」是相对于非居民而言。

当然居民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实际的运作上系透过设立社区管委会,由社区住户会议依法通过规约(详参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集中、多栋住宅式的社区也适用),除非规约里面有限制的条款,否则,建设公司单方面并没有限制住户使用的权力。

所以重点在于全体住户是否有依法制订了限制的规约,不然,居民的使用原则上是自由的。

献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