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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e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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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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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台湾废除死刑,日后出现连续杀人犯或大屠夫血刃几十条人命,从自然法的观点来思考,难道不该判死刑吗(当然前提是罪证确凿无冤狱或刑求之情事)。

2.就目前观察,台湾方面主张废死人士或团体的说帖并未考量到被害人及其家属,且多自命清高、自认「高尚」。

3.所谓「世界潮流」的理由本质上是空空如也,应解释为何这些国家废除死刑,台湾的各项条件是否也与这些国家差不多。

4.死刑存废与否,其实不是重点,如何有效预防犯罪,增进治安才是正本清源之道,没有人犯下足以处死刑之罪自然就没有死刑存废与否的问题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0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0-03-15 17:42 |
rock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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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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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为什么会有人想废死刑..这理由很简单..在我国司法体制不是很健全下..这句话是刚下台那位不敢说的吧..保护人权固然重要...但是有人想过台湾有多少冤狱吗...法官一个比一个年轻...虽然不是质疑怹们的能力...而是只要有一个冤狱..错杀一个了..就是死了..人的生命故然重要..因为宁愿纵放也不愿错杀..大家都说废死刑不好...有想过如果是自己家人惨遭冤狱呢.....有人赞成废除因为没有死刑大家没安全感..也会觉得有死刑才可以打击犯罪...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婆说婆有理...但是有死刑还是一堆人犯罪压....没死刑还是一堆人犯罪压...我想就交给公投吧....只是那一方赢了...都不是好的..因为都有坏处...我觉得可以先不执行但是不能废压...废了警察就危险了...谁还会怕杀人呢...认何人都可以杀人了...杀一杀进去牢里吃免钱饭..等到那次总统大选又给个特赦又出来了.....但是以经判决确定的我觉得就要执行...不执行不危法吗..真奇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6 01:30 |
alex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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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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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讨论死刑存废,赞成废死最主要的理由之一,就是怕误杀无辜。

会有这理由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以前(目前虽有改良,但严格来看也好不到哪去)的侦查审判技术和刑事诉讼观念都不成熟,造成可能误判率太高,而有很大的可能错杀无辜。死刑是有去无回的,人死不能复生,错杀了就无法挽回。

甚么叫做可能误判率?--我把它定义为法官判下去后,自己和周遭参与本案的相关人等内心仍有疑惑,无法100%确定被告一定有罪,而很有误判可能的比率。

为甚么说可能误判率太高?--大家可以去看看一些会判重刑的案件,法院和相关参与诉讼人员理应放最大的注意和心力;可是结果在上诉审和更审的过程之中,原始地院的判决会被全面推翻或部分推翻重判的数量到底有多高,您就会瞬间明了,真正问题核心其实在这里;法院没有能力知道真正完整的事实真相是怎样,只能推论事实应该是怎样而已。

同样一个案件、同样的事实和被告、同样的证据,只不过换了不同的审判人员,整个判决就完全不一样。甚至从死刑改到无罪或撤销另判的也不在少数;这样的判决又如何让法官自己和周遭参与本案的相关人等内心毫无疑惑呢?

套句某某法官的心声:犯罪现场就只有上帝和被告、被害人在而已,我又不是上帝,我怎么会知道到底现场发生了甚么事情?我也只能从检察官送来的证据和法庭上问话的结果,来判断当时可能真相是甚么而已。

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仔细想想,虽然现在侦查审判技术和刑事诉讼观念都比以前成熟,但真的能够让有时间压力的法官在判案期限到之前,内心毫无疑惑的写下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而且让大家都心服口服毫无疑惑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没有人有能力100%确信事情到底是怎样,最多只能根据现有提出之证据"认为"被告应该是有罪或无罪;而这个"认为"的动作,刑事诉讼法上称为法官的"心证",竟然就是被告被决定生或死的唯一基础了。

假使你是被告,你很确定你没有犯案,但是法庭上这3个人或5个人"认为"你有罪或无罪,就可以决定你过几个月是死是活,你会有什么感觉?

也许你还会觉得,法官判了就是判了,为何要管他被告和其他人有没有心服口服毫无疑惑呢?如果每个判决都要每个人心服口服毫无疑惑才行,那这社会还能维持秩序吗?

这要请您问问你自己,你觉得你自己的生命价值有多重?--你愿意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在被法院误判的可能下,牺牲自己的生命吗?



我想是很难决定。



所以才会出现这句名言:"让上帝的归上帝,让国王的归国王。"

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到底是上帝的事情,还是国王的事情?--我想也许是这件事情的最好答案之一吧。


献花 x2 回到顶端 [52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03-17 09:29 |
sommerbrise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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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10-03-15 00:5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洪法: 死刑已经很久没执行了,渐渐也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议题。这次为什么又会浮上媒体版面你知道吗?还不是因为某立委搞婚外情跟人家上宾馆,使得自己名声不好慢慢失去政治舞台,于是他就藉此机提起死刑执行问题来吵新闻,搞得天翻地覆的。整件事根本没什么大不了,但却搞得一堆对立,最后得利的还不是那个差劲的出轨立委,上了新闻版面!^^, 送您 5 雅币

我支持立法委员至少应有法律系始得为候选权之限制 表情

可不可以放宽到跟司法官的要求相仿就好...修过某些学分即可 XDDDD

其实我更支持参选立委选举前,对于候选人进行智力测验逻辑测验以及语意理解测验,
先看看各大委员是否可以听的懂、看的懂、理解力到达一定程度、表达能力也到达一定程度。

进行一定程度之收费,如通过测验则可充当保证金,否则转为"行政程序规费"。

亨哼,坑杀智缺立委,有其必要性。


[ 此文章被sommerbrisen在2010-03-17 13:18重新编辑 ]


水至清则无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3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03-17 13:09 |
luciferydog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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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翁岳生老师刚上任司法院长时作的第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所有法院的庭长免兼!(还被庭长申请释宪)
因为以前我国的庭长是终身的,你一当上庭长就一直到你不干法官为止都是庭长,如果大家有读刑事诉讼法或者有机会去高院刑庭,你大概就知道一个高院终身庭长的权力有多大,大概是比大法官还大N倍有余,最高法院法官也不能跟他比!

懂的人就知道这样的制度造成我们司法有多黑暗!有受害过的就知道我们的诉讼程序只是演戏给当事人看,无罪推定罪疑惟轻,在金权前面都是个屁,陈进兴再坏跟我们的黑暗深渊比差之不知有无亿万分之ㄧ,不过陈进兴我们一枪就可以解决(姑不论是否正义),黑暗深渊倒是人民不但不知,还就算知道也对该共犯结构毫无能力对抗。

然后还被国民党为了控制人民而提倡的乱世用重典洗脑了五六十年,结果是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为了选举国民党为了选举,不敢挺身导正人民,很悲哀的是我们政客们永远只看短期利益!(反正等执政了就可以操控该共犯结构)
民意如流水,固然不应围堵,但也不容其恣意豁然成为洪水,政治家应当顺势诱导万川集海,而不是如今日只求胜选而没人愿意为信念理想而导正漫堤的洪水啊!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8 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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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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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王部长的发言,或多或少刺激了原本在中间无意见的民众向保持死刑的一方靠拢表情
什么世界趋势?跟随潮流?阿是在赶流行喔表情
有啦,就欧洲而言,的确反死刑反的蛮彻底的;但我们以大头目美国来讲,还是有非常多的州仍未废除死刑,WHY?

不护生焉废死
大大们有兴趣可以复制红色的字,上YAHOO搜寻一下,个人虽然支持废死,但对于那篇文章也还蛮认同的(人格分裂)。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8 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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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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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长的言论,我觉得突显的除了死刑存废的问题外,还有『法治』与『人治』...
为什么一个人可以说不签就不签,
除非是因为对犯罪事实证据有明显的瑕疵,然后用上诉或非常上诉甚至大法官解释的方式暂缓死刑..
但是决不是让一个人说了就算的..
套一句周师的话『我愿意为他们下地狱...这是地藏王菩萨说的话,不是法务部长该说的话』

我的立场是支持不废除死刑的..
但是除非罪证确凿而且无争议的案件才能执行(像东海杀死女保险员而且把人家分尸吃掉的那两人就没什么好多说的)
配合终身监禁方式,这样刑法才能维持其吓阻力。


坚定的信念,能让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

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汝心头;
人人有个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
禅悟就是认识自心的本性,佛性本来具备,
一切现成,非由外袭,亦非他处可得;
自家有宝藏,一心即佛性,
正如空中白云,不是钉上去的,亦非悬空挂着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8 08:47 |
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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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误判的一些想法:

有时候真不知道到底是因误判死刑而死的人多,

还是因废除死刑后被增加的杀人犯而被害的人多,

照商周有出版一本书[虽然他们是无辜的]中提到美国死刑的误判比率约是七比一。
也就是14.2%左右,

而邻近的南韩因11年没有执行死刑,结果增加了32%的杀人犯,

毕竟重罪犯一向很难抓到,能抓到的都是粗心大意的菜鸟,
加上杀人犯又往往不是单单只杀一人,就算被抓到监狱,越狱后再杀人的杀人犯也时有所闻,

而相对的,要判到死刑定谳得经过层层把关,
还有法律漏洞、法官被蒙骗轻信犯人悔意轻判的阻碍,

邻国的日本在2009年5月开始,针对死刑与重罪案件的裁判员制度,此制度的实施,
不仅证据法则将更为严格,而使侦查机关不能草率行事,三位法官亦必须说服六名裁判员之所以要判被告有罪或无罪的理由,受人诟病的自由心证因此得以受到抑制。

因此虽然误判仍不能免,但精密司法的要求却是可以达到,
也就是误判死刑率是有降低的空间,


但因杀人犯姿意杀人而被害的人数,是能降低吗?有办法像怕误判死刑那样层层把关,降低杀意吗?
ttp://www.wretch.cc/blog/tom61930726/21089048

有没有因废死而胆大成变态杀人犯所杀的人数,抵得过或甚致超过,
因误判死刑而死的人数的可能?

最后废死的制度要真的如想像中的美好,
那为何法学先进的美国和日本会在废除后,回覆死刑,
改朝精密司法的方向改进?


[ 此文章被凡思在2010-03-18 19:24重新编辑 ]


人生不怕败,只怕残。

读书不是为了受罪,而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读书苦,贫穷更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7 楼] From:台湾中嘉宽频 | Posted:2010-03-18 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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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判
简协可能,但心甘情愿,不会死。
通常+交互诘问+严格证拟+法官不负搜集证据+法官职权调查。。。。,误判机会少。
。。。。。。
所以,有无死刑在于一个社会文化,认为杀人可以有理由的话,是可以的。只是依法的理由,太于依义气或气愤或。。的理由。
客观是杀人,主观也是杀人。但跑到第二阶的依法,可以阻却违法。争点在这里是否合宪?限制或剥夺?(宪法第23条早明定在那理了)另外有所谓的宪法错误(不在刑法或刑诉法错误)的使判决受到驳回,如果死刑犯释宪,不知大法官如何解释宪法23条?(现在的时空下)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8 1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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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谳未枪决44人名单及行为
01.陈金火:台中县女保险员分尸案主嫌,机车行老板劫财劫色,并以凌迟手法分尸后烹炸其肉片食用。
02.广德强:台中县女保险员分尸案共犯,机车行学徒,参与强奸女保险员后,伙同老板以凌迟手法分尸。
03.王国华:网路恶狼,连续强盗、性侵害9位男女网友,并杀害其中1女,曾多次以三字经辱骂法官。
04.戴德颖:不满女友与其分手,乱刀砍死女友父亲并重伤母亲,法官审理时,仍扬言要继续追杀女友。
05.张慰龙:掳走好友的7岁女儿勒赎30万,取得赎款后即将女童勒死后,还假意频向女童母亲表达关心。
06.刘荣三:强奸1名槟榔西施后,活生生的用火烧其下体和脸部,再用铁槌把其打到脑浆外溢再焚尸。
07.吕文升:台中老夫妇命案共犯,因缺钱至旧识老夫妇家中强盗,以凶残手法砍杀二人各数十刀致死。
08.王柏英:汐止杀警夺枪案,因计画抢银行与其兄王柏忠(无期徒刑),共同砍杀巡逻员警致1死1重伤。
09.林金德:因女友另结新欢,至其家中泼汽油纵火,造成3人当场被大火烧死。
10.王鸿伟:追女遭拒而由爱生恨,在其上学途中以车撞倒后,拿刀砍杀176刀致死,脖子几遭砍断。
11.陈文魁:率小弟持枪冲入里长服务处,开枪扫射造成2死3重伤,逃亡时又绑架1名台南县闻人勒赎。
12.张文蔚:绑架并杀害当时年仅16岁台中县沙鹿国中学生,具前科的张文蔚,假释出狱后犯下此案。
13.柯世铭:南化双尸案,因桃花木价格问题杀死友人。
14.唐霖亿:杀害小学同学母亲,杀人后用手机再度勒赎对方家人,并恐吓要杀对方全家。
15.施智元:受雇之黑道职业杀手,将欲杀害对象枪杀后,还朝向其旁边之友人继续开枪,造成2死1伤。
16.管钟演:身背7条人命,同伙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调查多年后,因不执行死刑得已苟活。
17.王志煌:进行毒品交易后,枪杀与其交易之2人,并将毒品及贩毒款300万元皆夺走后逃逸。
18.黄贤正:曾犯杀妻案,假释出狱后,又连续杀害债主及女友,法官审理时,嫌犯还扬言要继续杀人。
19.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殴打邻居女性,且不顾三岁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将母女二人都殴打致死。
20.庄天祝:甫出狱即于高雄以老妇为目标,连续强盗劫财,遇反抗即持榔头猛击被害人,共杀害4人。
21.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师,潜入女同事住处行窃失风,将其反绑虐杀30分钟致死,女老师死状极惨。
22.郑性泽:于丰原市十三姨KTV闹事,持枪朝前往处理之警员头、胸部,近距离射击3枪致死。
23.洪明聪:莺歌纵火案,嫌犯因经常殴妻,遭妻舅殴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纵火,造成4死5伤。
24.杨书帆:因分手先砍伤女友,又在伤害案侦查期间持刀至长庚医院地下街,当众割断女友喉咙致死。
25.郑文通:酒后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并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员之抢救。
26.吴庆陆:台中老夫妇命案主嫌,因缺钱至旧识老夫妇家中强盗,以凶残手法砍杀二人各数十刀致死。
27.郑武松:闯入屏东某纺织工厂内,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并波及现场工头一并无辜赔上性命。
28.王俊钦:假释后缺钱花用,连续抢劫计程车,强盗性侵害女运将多人,并杀害弃尸1人。
29.刘华昆: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闯入被害人住处劫财,勒颈掩鼻将母亲窒息而死后,再吊死其6岁儿子。
30.张胞辉:91年间杀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潜入台东某民宅,强盗劫财再杀死2人。
31.连佐铭:预谋灌醉其国中同学后先杀害弃尸,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万美元。
32.戴文庆:79年因杀人被判无期徒刑,91年返家探亲时,又连续强奸二名女计程车司机,并杀害1人。
33.萧新财:携枪寻仇途中遇大园分局路检,持枪射杀盘检警员造成1死1重伤。
34.方金义:因连续强盗强奸多名舞女被判无期徒刑,假释出狱后再强盗强奸1名舞女并杀害支解弃尸。
35.黄春棋:掳人勒赎主嫌,预谋先杀人后勒赎,绑架朋友黄姓建商后将其杀害弃尸,再勒赎7仟万元。
36.陈忆隆:掳人勒赎共犯,预谋先杀人后勒赎,绑架朋友黄姓建商后将其杀害弃尸,再勒赎7仟万元。
37.徐自强:掳人勒赎共犯,预谋先杀人后勒赎,绑架朋友黄姓建商后将其杀害弃尸,再勒赎7仟万元。
38.钟树德:因债务纠纷而持汽油闯入桃园佳育补习班内纵火,造成师生3死18伤惨剧。
39.张人堡:涉及士林箱尸命案(杀死同居女友)、嘉义杀害母亲同居人案,及新竹83岁老妇强盗奸杀案。
40.张嘉瑶:高雄女讲师命案,嫌犯因缺钱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处。
41.廖敏贵:谋杀女友前公婆夺取家产。
42.刘炎国:强盗杀警案并同时杀死1妇人。
43.沈鸿霖:20年前奸杀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伙皆已伏法。
44.洪晨耀:财物纠纷杀害3人,该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杀人!! 逃亡期间「睡得很安稳,身体也变好了!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2 回到顶端 [59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3-26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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