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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职等及钱没差别 二 分发时,初考不限于地方地府而无分区;地特限于地方政府且有分区域 三 初考一年后可转调;地特三年后可转调原分发区之机关,再三年(6年)后可转调其他机关(包含中央单位) ps:报到后的训练期间不列入计算喔...
相关规定如下 请参照
公务人员考试法
第 三 条 公务人员之考试,分高等考试、普通考试、初等考试三等。高等考试按学历分为一、二、三级。及格人员于服务一年内,不得转调原分发任用之主管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学校以外之机关、学校任职。
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规则
第 三 条 本考试采分区录取、分区分发方式办理。
本考试分台北市、高雄市、台湾省北区(包括基隆市、台北县、桃园县、新竹县市、宜兰县)、台湾省中区(包括苗栗县、台中县市、南投县、彰化县、云林县)、台湾省南区(包括嘉义县市、台南县市、高雄县、屏东县)、台湾省东区(包括花莲县、台东县)、台湾省澎湖区(澎湖县)、福建省金门区及福建省连江区等九个录取分发区。
第 九 条 本考试及格人员,训练期满成绩及格取得考试及格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调原分发占缺任用以外之机关,须经原录取分发区所属机关再服务三年,始得转调上述机关以外机关任职。
[ 此文章被lfu700215在2008-12-27 08:3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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