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0602 個閱讀者
 
<<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chome1948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種路人   種路人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工商服務
推文 x184 鮮花 x1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心得分享] 中華電信買設備擋P2P,該是換ISP的時候!還我BT的自由。
下面是引用a843433於2005-04-14 06:58發表的 :
不擋, 怎麼會有$$ ?而且, 這種消息本來就不太正確. 各位很激動的說了一堆, 請問消息來源是否正確你們去查證過了嗎?
你花錢"承租"線路, 不代表你就可以無法無天. BT等等是遊走法律邊緣的東西, 可以私下交流, 不是正當理由.
下面是引用maxdar於2005-04-14 00:07發表的 :
用哪一家isp都一樣啦!
全台灣的isp用的線路都是中華電信的= ="
下面是引用http://taiwan.cnet.com/news/comms...0082522,00.htm發表的 :
中華電信獨大是主因
TWNIC執行長陳文生指出,我國ADSL普及率遠高於Cable Modem,主要是源自單一電信業者獨大的情況。他指出,在多元競爭的美國是Cable Modem略高於ADSL的佈建情況。我國情況與日本、韓國較為相似,後者分別以NTT和韓國電信最當地最大ADSL ISP,然而陳文生指出,日本最大業者NTT也只佔了約40%,而台灣的中華電信Hinet則佔了將近95%。在本調查中,八成四家庭為Hinet用戶,Seednet佔5.52%,其他固網和ISP的用戶比例不到一成。

陳文生並指出,台灣ADSL收費的確過高。他以日本為例,ADSL平均傳輸速度為8 Mbytes,而只要2000日幣(約台幣五百多元),相較之下,我國平均收費上千元,卻只擁有512k的傳輸速率。「依照現在的費用,速率提升到3M、8M都不為過,」他說。



今天不想去爭辯P2P合法於否,而是當P2P流量影響到Internet其他應用時,ISP當然會採取限制的動作。如果無法接受HiNet/So-net/Cable Modem等ISP業者的做法,使用者可以考慮跳槽到其他「願意忍受P2P流量」的ISP,如台固SEED NET

maxdar兄說使用任何isp都一樣,我倒是不以為是事實。如上圖可看出,若是使用的話BT就不會受限制。因為限制的是由出去的資訊流。

就TWNIC執行長陳文生的說法,我們可以說現在HI NET已壟斷台灣的網路市場。我們拼著1千元的違約金(轉換ISP而合約未到期,所需付的費用),也該做出不一樣的選擇了。畢盡大家都不喜歡市場壟斷者。
換ISP,給我BT的自由。


[ 此文章被pchome1948在2005-12-15 12:16重新編輯 ]



以言譏人,取禍之大端;
以量容人,集福之要術;
以勢折人,招怨之未遠;
以德化人,得譽之流長。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4-30 10:31 |
xxxxxx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黑NET真的給我斷BT
我馬上換ISP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04 20:08 |
wrbsvelm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他應該不敢吧!,敢檔~~大家都不會用了吧! 表情


如果你高興,就送一朵花吧!讓我也高興一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5-05 13:22 |
a00027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想換~~~速博.不知有沒有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05 23:56 |
momo926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位於屏東這一邊也擋了,速度明顯慢了下來。可能要有像日本YAHOO BB的老板那一種的極端敢做有一點點良心的商人出現,以及執政者的遠見才可能有辦法改善吧。希望不要只是"口頭"拼經濟好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06 00:28 |
哇嗯細Ann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如大家一起換ISP
我想除了seednet之外so-net也是很好的選擇
比較過8m的價位之後
可選的是seednet
但是so-net的服務小姐超親切的
害我不曉的該換哪一家了
用了hinet三、四年了,也不見他有任何的照顧舊用戶
還不如換一家,速度快、又不擋p2p、服務又好的ip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06 16:54 |
RaymondHs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老實講,站在法律的角度,因為無法抓BT而抗議,似乎是站不住腳的。

台灣好不容易開始重視智慧財產權的問題,現在應該不是走回頭路的時候吧?!
當然少數網友使用P2P時從來不抓非法軟體或檔案,但是大部分都是吧?!

中國是全球最不注重智財權的地方,因此BT種子幾乎都在中國。
現在他們可以這樣,以後呢?!

而我們台灣,好不容易開始擺脫盜版王國的惡名(讓給中國)。
現在,應該要意識到,智財權的時代已經來臨...

如果阻止P2P進行非法下載是個趨勢,那麼妳即使現在換ISP,
將來被擋,也只是遲早的事罷了...

小弟不是自命清高,小弟基本上也是個P2P用量很高的人。
不過我也知道,現在能抓盡量抓,將來被擋了也不應該怨天尤人...
因為,當你使用P2P時,你不知道已經傷害多少人的權益了...
那可能是很多人一生的嘔心瀝血之作。
換做是你,你不會抓狂嗎?

謹在此提供另一個觀點給大家參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5-15 00:46 |
pchome1948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種路人   種路人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工商服務
推文 x184 鮮花 x1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RaymondHsu於2005-05-15 00:46發表的 :
老實講,站在法律的角度,因為無法抓BT而抗議,似乎是站不住腳的。

台灣好不容易開始重視智慧財產權的問題,現在應該不是走回頭路的時候吧?!
當然少數網友使用P2P時從來不抓非法軟體或檔案,但是大部分都是吧?!

.......
RaymondHsu大大,您的看法是問合法與否?然,當初MP3技術出現時,亦有許多雜音。說這項技術帶來複製的便利,是非法者的工具。但現在MP3播放機滿街都是,甚至為蘋果電腦帶來新的變革,iPod與 iTunes 的完美整合,亦為流行樂壇帶來新的活水,素人音樂家乘機而起。



而今P2P正是如此,要不然一直加大的頻寬有何意義?這種殺手級應用的出現,有其歷史意義。即宣告寬頻世紀的到來,以及公眾多媒體的變革時代來臨。

在注重智財權的同時,我們需反思一個問題。ISP為何要擋P2P?

是因為P2P違法?還是因為看不慣智財權被侵犯?我想都不是,聰明如你,該知道原因為何?


[ 此文章被pchome1948在2005-11-22 23:41重新編輯 ]


以言譏人,取禍之大端;
以量容人,集福之要術;
以勢折人,招怨之未遠;
以德化人,得譽之流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5-16 10:20 |
tonyyang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7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弟個人淺見

我只能說:科技本身無罪
P2P『本身』不違法,但是『應用』方面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

這就跟MP3一樣...MP3本身無罪...他只是一個『檔案格式』...

BTW,用HiNet固定IP來使用BT『似乎』是比浮動IP快很多...XD


偷你の灰塵室
Written by ㊣~TonyYang~㊣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5-16 14:27 |
RaymondHs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pchome1948於2005-05-16 10:20發表的 :
RaymondHsu大大,您的看法是問合法與否?然,當初MP3技術出現時,亦有許多雜音。說這項技術帶來複製的便利,是非法者的工具。但現在MP3播放機滿街都是,甚至為蘋果電腦帶來新的變革,iPod與 iTunes 的完美整合,亦為流行樂壇帶來新的活水,素人音樂家乘機而起。
.......

是的,iPod與iTune的完美整合...
iTune可是合法的下載管道喔!

寬頻P2P的應用,應該也能找到類似的合法的business model。

你說素人音樂家因為MP3而起,但是90%以上的人聽MP3,是聽盜版的大眾音樂吧?!
同樣的,也有很多素人「拍攝家」因P2P而起,但是95%的人是為了非法的影音、軟體吧?!

「方便」並不等於「隨便」,不是嗎?

我認為如果你今天用P2P,100%都是合法使用,不抓盜版,那麼我沒話說。
但反過來,你整天抓盜版,卻還大言不慚說這是趨勢,就比較難讓人苟同了吧?!
(這個「你」泛指所有P2P使用者)
大部分人,即使常常抓盜版(比如小弟),也會低調一些吧?!
真的被擋了,就摸摸鼻子換ISP,直到全部被擋,或者合法化為止囉!

不然還有另一個解決之道:搬到中國去... :D
畢竟那裡是盜版天堂,是BT天堂,是P2P天堂!

對事不對人,如有得罪請見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局域網 | Posted:2005-05-16 16:21 |

<<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74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