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题:
一.刑法第332条第一项强盗杀人结合犯.原本系为.刑法50条实质竞合两行为两罪之范畴.
而因刑事政策上之需要而列为法律评价上一罪.又其判断系以行为人犯强盗及杀人这
两罪之间其地点.时间是否具备衔接性.关联性(88台上字3711号判决).故.行为人同时
具有强盗及杀人之故意.以不待论系先强盗后杀人或先杀人后强盗.且行为人于实行强
盗之时.而当场另起杀人之犯意.亦是成立本罪.惟.对其本罪系为强盗.而杀人为相结合之罪.
故行为人以论以强盗杀人罪之结合犯.不论本罪(强盗)既遂未遂.相结合之罪(杀人)一定
既遂.否则杀人未遂仅能退回为刑法50条实质竞合数最并罚.
二.依题意行为人犯强盗而当"场故"意杀人.题目中最多只给你"当场".所以只好选强盗杀人结合犯
三."不知道凶手再折回去,要怎么罚"-->强盗行为完成.而行为人临时起意而将被害人杀害.
且对这两罪之行为在地点.时间是不具备衔接性.关联性故以刑法50条数最并罚
~个人浅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