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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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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五
甲為A車所有權人,乙無權代理將該A車賣予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丙間雙方合意 【B】是否返還應由乙意思表示 【C】丙為善意第三人應受善意受讓制度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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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popo77在2010-02-01 15:4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2-01 15:04 |
pink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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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A車所有權人,乙無權代理將該A車賣予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丙間雙方合意 【B】是否返還應由乙意思表示 【C】丙為善意第三人應受善意受讓制度保護 【D】丙為善意第三人,但甲仍得請求返還
答案D

此題考善意受讓,乙雖然沒有移轉所有權之權利,丙仍取得A車所有權。此買賣由乙丙間雙方合意成立,但物權效力未定,是否返還應由甲所有權人為之。
而C選項應改為丙為善意第三人"得"受善意受讓制度保護,比較正確一點,因為善意受讓有例外之情形(第949條),而D選項甲仍得請求返還,但丙可以以善意受讓與之對抗。故選擇D。

甲在滿二十歲前十天,未經父母乙丙允許報名參加丁駕駛補習班,並已交定金。丁事後發現甲尚未成年,乃傳真乙丙請其承認。乙丙因赴越南談生意,於兩週後回國時立即電告丁表示承認甲的行為。請問此一承認: 【A】效力未定 【B】得撤銷 【C】有效 【D】無效
答案D

甲差10天即成年,但其父母親之承認於14天後才表示,而甲在這之前已經有行為能力了,故此承認無效。


ps.本來是想知道解答的,但遲遲未有答案,只好試著自己解題,有誤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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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03 10:16 |
popo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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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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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pinkrabbit 於 2010-02-03 10:16 發表的: 到引言文
甲為A車所有權人,乙無權代理將該A車賣予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丙間雙方合意 【B】是否返還應由乙意思表示 【C】丙為善意第三人應受善意受讓制度保護 【D】丙為善意第三人,但甲仍得請求返還
答案D

此題考善意受讓,乙雖然沒有移轉所有權之權利,丙仍取得A車所有權。此買賣由乙丙間雙方合意成立,但物權效力未定,是否返還應由甲所有權人為之。
而C選項應改為丙為善意第三人"得"受善意受讓制度保護,比較正確一點,因為善意受讓有例外之情形(第949條),而D選項甲仍得請求返還,但丙可以以善意受讓與之對抗。故選擇D。

甲在滿二十歲前十天,未經父母乙丙允許報名參加丁駕駛補習班,並已交定金。丁事後發現甲尚未成年,乃傳真乙丙請其承認。乙丙因赴越南談生意,於兩週後回國時立即電告丁表示承認甲的行為。請問此一承認: 【A】效力未定 【B】得撤銷 【C】有效 【D】無效
答案D

甲差10天即成年,但其父母親之承認於14天後才表示,而甲在這之前已經有行為能力了,故此承認無效。


ps.本來是想知道解答的,但遲遲未有答案,只好試著自己解題,有誤請糾正。
所以第一題 並不是第三人為善意受讓人  所以權人就不能主張返還 只是第三人用善意受讓對抗  所有人要求返還也徒勞

第二題還是不解   受限制行為能力人訂契約未經法代同意   效力未定    既然在未成年時訂定   限制行為效力人行為能力怎會在事後有追及效力   能追及的只是法代事後承認而溯及生效吧  既然法代承認 這契約就該生效   所以我還是不懂此題考點  望指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2-03 12:31 |
pink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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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第三人是善意受讓人而尚未取得物之所有權,無權處分的特色為債權有效,物權效力未定,此時如果原來有權所有人表示請求返還(也就是不承認物權有效),如果物是盜贓或遺失物,此請求有效,反之,請求無效,第三人仍取得所有權。
只是此題選項只有D的敘述是對的,不管物是不是盜贓或遺失物,非此題討論的範圍。

第二題這大概是在考民法第81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於限制原因消滅後(成年後),承認其所訂立之契約者,其承認與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有同一效力。假如原先的契約需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但而後限制行為能力人已有行為能力了,自己已經承認契約則生效,後來的法定代理人的承認之效力就歸於無效,因為契約不存在。

提供參考


[ 此文章被pinkrabbit在2010-02-03 19:26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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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是一種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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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03 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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