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re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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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課有抄到一段
"買賣農用地永遠不得作為他用,不像遺贈稅規定五年內不得作為他用"
這樣意思是說,買農用地,永遠都要當農用? 但是遺贈獲得的,可以作為他用? 它用是指???
應該要等到變成建地才能蓋房子 所以農地還能做什麼用? 又為什麼特別強調永遠不得作為他用?還有五年內不得作為他用呢???
妳說的買賣農用地 → 一定要永遠都要用農用才行,除非廠商(他)能遊說、官說、送x包給政府把農地變更建築用
2. 夫妻間的贈與"要"課土地增值稅,只是可以申請將來移轉時再繳
這也是老師上課提到的 那如果考試問
這題有問題呀 因為夫妻間贈與~規定遺贈稅第20條夫妻之間贈與財產→減免的;若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土地稅第28-2條) 並不是你說的應徵土地增值稅,得→是有伸縮看當事人要不要課徵
土地稅第28-2條規定: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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