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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老王因细故与小李发生争执,进而对小李动手,造成小李左肩瘀青肿痛。事后老王请里长陪同向小李道歉,并约定由老王负担医药费,而小李则放弃对老王提起刑事诉讼。依上述内容判断,双方的约定在法律上称为什么? a调解b仲裁c和解d诉愿
请问 调解 一定要去 各地乡镇市区公所设置调解委员会 才算吗 ? 这题要怎么改才会是调解 ? 个人想法: 首先,伤害,论及刑事与民事两种责任!
伤害罪乃刑法的告诉乃论罪,一旦提起告诉,即无调解的可能!只有当事人放弃告诉,刑事责任才能免除!
民事之伤害责任,依民法之侵权行为,可向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故同时经未提告之私下「和解」(即为民法上的和解,这是此题论述的情形)或经诉讼程序中进行「民诉上的和解」!
而所谓调解,乃民事诉讼法上,经「法院」进行的程序!故具有与「确定判决」一样的效力!此题论述的伤害,并无民诉第403条之必须经法院调解的构成要件,除非依民诉404条当事人起诉前先向法院声请调解,才会依调解程序行之!
不过,当事人小李既然要提起诉讼,自然会提出刑事诉讼而不会提民事诉讼(因为刑法罪责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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