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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 (消歧義)」。法 (梵語:धर्म,轉寫:dharma;巴利語:धम्म, 轉寫:dhamma),可直譯為萬法、軌則等, 音譯為達磨、達摩、馱摩、曇無、曇,佛教術語, 指佛教對世間、出世間的所有義理與修證的開示。 世間所有事物和現象稱爲世間法或有為法, 與之相對的是出世間法或無為法。法的總和叫一切法。
諸法實相(術語) 是名究極之真之嘉名也。或曰真如。或曰法性。 或曰實際。皆同體異也。雖然,諸宗自有常用之語, 華嚴約於中諦,頻唱法界,天台約於性具之妙有,盛鳴諸法實相。 所以然者以空中之真諦,為諸宗之通談,妙有之俗諦,獨限於台家故也。故言具一字彌顯今宗。 諸法實相者,諸法為十界因果之法,天台約之於三世間十界十如,而謂為三千諸法。 實相者言離本來虛妄之相,而相相皆實也。其諸法之實相, 法華經方便品解之曰:「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法為三千之諸法,法位為三諦圓融之法位。 抑世間之法,視為生滅無常者,為見空諦一邊之小乘偏見,其無常之處,具不變之性,是為假諦。 譬如花之落,空諦也。而具開於落處之性,是假諦也。更案具開於落處之性者,並具落於開處之性。 此二相即為不二,則是中諦也。此中諦謂之中道實相。此中道實相,一切諸法之相也。 故天台止觀謂之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然則花雖落。而具此中道實相,柳雖枯,而亦有此中道之實相。 實相為常住之異名,故為中道實相,散也枯也。皆常住也。是即諸法之實相也。然吾等牛羊之眼, 迷執諸法為實我實法(是凡夫之見),不能見無常生滅之世相(是二乘之見)者, 如何能徹見中道實相之妙理乎?非除無明,開佛慧,則不能也。 故法華經方便品曰:「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 智度論五曰:「除諸法實相,餘殘一切法,悉名為魔。」同十曰:「三世諸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 同十七曰:「諸菩薩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 然此諸法實相之語,瀰滿諸經,乃至外道之經書亦說之。各以其義解之。或以諸法皆空為諸法實相, 或以涅槃為諸法實相,或以苦空無常無我為諸法實相,又淨土門以彌陀之名號為諸法實相, 真言宗以阿字不生為諸法實相,華嚴宗以一真法界為諸法實相,法相宗以圓成實性為諸法實相, 三論宗以八不中道為諸法實相,成實宗以皆空為諸法實相,有部宗以苦空無常無我為諸法實相。 今所明者,乃天台一家之諸法實相也。智度論十八曰:「一切世間經書及九十六種出家經中, 皆說有諸法實相,又聲聞三藏中亦有諸法實相。」又曰: 「問曰:云何是諸法實相?答曰:眾人各說諸法實相以自為是,此中實相不可破壞常住不異。」 同七十九曰: 「諸法實相有種種名字,或說空,或說畢竟空,或說般若波羅蜜,或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維摩經法供養品曰:「依於諸法實相,明定無常苦 空無我寂滅之法。」思益經二曰:「諸法實相,即是涅槃。」 佛藏經上曰:「何等名諸法實相?所謂諸法畢竟空無所有。」
大智度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 。諸法實相即是真性解脫之異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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