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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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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討論] 有開車跟騎車的駕駛人 這是常識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5-03-15 11:25 |
jami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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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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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第三責任保險和意外加重
就可以讓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調解和負擔一些瑣碎的花費喔
謝謝分想喔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04 20:39 |
白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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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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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出車禍,有保險就叫保險公司出來(錢又不是沒付給她們)

我常見的車禍現場

第一:叫警察叫救護車叫保險人員三個同時,車子千萬別挪動也別管傷者或是肇事者講的話.

應為通常其中一方絕對會讓我們掉落陷阱看太多了.


讓所有事情交給警察跟保險人員處理.

警察會維持現場,保險公司夠強的話會幫你把錯推在對方身上就跟律師一樣.(不叫保險公司的人到時她們

一定死不認帳,因為通常意外事件她們最怕處理,能推就推是保險公司的原則)




還有警察方面,除了畫格子外!!千萬要叫她們拍照!!不然保險公司也會推.

要跟對方和解, 一定要有"紙張簽名蓋印還有身分證影本"口頭上的和解是沒用的,這方面請保險或警察來幫

忙.

因為對方雖然跟你口頭和解,其實都很容易反悔,然後又變成獅子大開口這也是陷阱之一.


[ 此文章被白沙在2005-05-05 00:20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05 00:14 |
暗夜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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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重要的常識,要好好的記起來
不然到時候車禍才不會手忙腳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05 15:13 |
Ban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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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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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又學到新的常識了   而且是很重要的常識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5-06-11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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