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984 個閱讀者
 
<<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
推文 x 鮮花 x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性格][男生] 打螂蟑看情敵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6-08-18 15:40 |
qwt49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F.選擇「用報紙或軟性東西拍打,留牠個全屍或昏迷時丟掉」的人是:
個性解析:你喜歡用不傷感情的方式報復,先用開導的方式希望對方反
省,接著再想一個妥協的方法,兩人高高興興地分手,實在不得已,你只
求能躲開他就好了,小心!你有時很阿Q。

LOVE解析:你沒有勇氣追求自己心愛的對象,必須對方對你真的有意,
才能共譜愛情故事。你永遠很安分地留在感情漩渦,只要你曾愛過人不離
開你,無論他們對你多麼不忠誠,你都不願意傷害他們並且永遠留在他的
身邊。

這選項應該是算離我自己最近的吧@@,我都是用衛生紙,輕輕抓起來(我不敢捏死),然後馬上丟馬桶裡沖掉,眼不見為淨。

你永遠很安分地留在感情漩渦,只要你曾愛過人不離
開你,無論他們對你多麼不忠誠,你都不願意傷害他們並且永遠留在他的
身邊。:::::::::::::>所以總是被甩的份,可能太厚知厚覺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18 16:20 |
隨風殘影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頭銜:數位SV-ADM數位SV-ADM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9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F.選擇「用報紙或軟性東西拍打,留牠個全屍或昏迷時丟掉」的人是:
個性解析:你喜歡用不傷感情的方式報復,先用開導的方式希望對方反
省,接著再想一個妥協的方法,兩人高高興興地分手,實在不得已,你只
求能躲開他就好了,小心!你有時很阿Q。

LOVE解析:你沒有勇氣追求自己心愛的對象,必須對方對你真的有意,
才能共譜愛情故事。你永遠很安分地留在感情漩渦,只要你曾愛過人不離
開你,無論他們對你多麼不忠誠,你都不願意傷害他們並且永遠留在他的
身邊。

嗯嗯 其實被甩都是自己的原因吧~QQ
越是感到對不起 反而月想珍惜


ID:Criz

~welcom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18 17:44 |
sang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9 鮮花 x49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愛的時候你會認真地去愛,當兩人個性不合或為某些原因
分手,也能放寬心胸地來個好聚好散;你不會很在意,也不會勉強挽留,
因為你需要一個健全完整的愛情和婚姻,不會為熱情沖昏頭而勉強去愛一
個不該愛的人。

表情 不知道也,或是只是專心2人的事務吧,所以沒有留意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8-18 19:31 |
hjswsh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0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選擇「找鞋子或其他硬東西打死」的人是:
個性解析:你會去找一些有能力的幫手,幫助你好好地處置你的情敵或變心的情人,你不會直接去報復,但一定找到第三者來幫你處理和達到報仇目的。
LOVE解析:你的情人必須是有條件有道德觀念的人,因為你不敢隨便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但是你在受到感情欺騙和刺激之後,會利用代替情人來發洩或使受傷的感情找到寄託,要慎防失戀時有不理性的行為。

有緣千里來相會
能在一起是緣
不能在一起也是緣
感情一事應該不能強求
若是無緣何需報復
既是有緣就需惜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18 23:10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選擇「找鞋子或其他硬東西打死」的人是:
個性解析:你會去找一些有能力的幫手,幫助你好好地處置你的情敵或變
心的情人,你不會直接去報復,但一定找到第三者來幫你處理和達到報仇
目的。

LOVE解析:你的情人必須是有條件有道德觀念的人,因為你不敢隨便愛
上一個不該愛的人,但是你在受到感情欺騙和刺激之後,會利用代替情人
來發洩或使受傷的感情找到寄託,要慎防失戀時有不理性的行為。


我會找其他人幫我的忙
但是我不會自己去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19 08:32 |
jamika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選擇「立刻用腳踩死」的人是:
個性解析:當你發現情敵或情人感情出軌,你的反應是立即式的,你不允
許他給你任何解釋理由,或找藉口,立即斬斷情絲,給他難堪、報復他、
永不與他來往。
我好像真的很強硬喔
這樣斷的很乾淨喔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19 22:11 |
數位男女177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260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選擇「找鞋子或其他硬東西打死」的人是:
個性解析:你會去找一些有能力的幫手,幫助你好好地處置你的情敵或變
心的情人,你不會直接去報復,但一定找到第三者來幫你處理和達到報仇
目的。

LOVE解析:你的情人必須是有條件有道德觀念的人,因為你不敢隨便愛
上一個不該愛的人,但是你在受到感情欺騙和刺激之後,會利用代替情人
來發洩或使受傷的感情找到寄託,要慎防失戀時有不理性的行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局域網 | Posted:2006-08-21 11:15 |
binhom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3 鮮花 x5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選擇「找鞋子或其他硬東西打死」的人是:
個性解析:你會去找一些有能力的幫手,幫助你好好地處置你的情敵或變
心的情人,你不會直接去報復,但一定找到第三者來幫你處理和達到報仇
目的。

LOVE解析:你的情人必須是有條件有道德觀念的人,因為你不敢隨便愛
上一個不該愛的人,但是你在受到感情欺騙和刺激之後,會利用代替情人
來發洩或使受傷的感情找到寄託,要慎防失戀時有不理性的行為。

好像有這麼一回事...........(打死不鬆回吧)


Mayb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21 22:59 |
006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選擇「找鞋子或其他硬東西打死」的人是:
個性解析:你會去找一些有能力的幫手,幫助你好好地處置你的情敵或變
心的情人,你不會直接去報復,但一定找到第三者來幫你處理和達到報仇
目的。

LOVE解析:你的情人必須是有條件有道德觀念的人,因為你不敢隨便愛
上一個不該愛的人,但是你在受到感情欺騙和刺激之後,會利用代替情人
來發洩或使受傷的感情找到寄託,要慎防失戀時有不理性的行為。

我不會啦~爛結果....我失戀幾次以來都沒發生過這些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6-08-25 12:03 |

<<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774 second(s),query:7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