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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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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卦][问卜] 寄发存证信函告知离职时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15-07-09 21:20 |
五术先生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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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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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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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行为人都没有受到惩处.且你还没被资遣.
你先离职了....那不就是爽到行为人了?而且资遣散费恐也拿不到....不是吗?

请你先不要太急.以打官司诉讼为主.待得到合理的赔偿之后再真正的离开吧.


五术先生==== 知命掌运.百战百胜.趋吉避凶.快乐出帆.....回覆问题之后.请勿吝以回覆您相关的回覆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7-09 22:27 |
babystar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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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术先生您好, 感谢回覆。

这问题我也问了劳工局,劳工局给我的回覆是,依劳工依劳基法第14条发动离职并寄出存证信函,仍属非自愿离职,公司还是必须给予资遣费和非自愿离职书。

我预计是下周四7/16以前离职。但不知道这中间或我离职后会否产生其他变数。
另方面则是7/1公司通知资遣的同时就派人来交接,我手上的工作已经都移交出去了,再留这也是没什么意思
之前能从4月事发撑到现在是因为有工作可忙,只要没跟行为人碰面,我的情绪会比较稳定。
而现在事情比较少,又天天来这个另我生厌的环境,实在是一种折磨。

下面是引用 五术先生 于 2015-07-09 22:2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对方行为人都没有受到惩处.且你还没被资遣.
你先离职了....那不就是爽到行为人了?而且资遣散费恐也拿不到....不是吗?

请你先不要太急.以打官司诉讼为主.待得到合理的赔偿之后再真正的离开吧.


加菲猫说:能得到的东西就尽量争取。别人给你的,别人也可以拿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7-10 07:55 |
babystar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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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寄发存证信函告知离职时机-反馈
反馈, 我于7/15寄出存证信函表示于7/20离职
并同时请律师出面处理

请律师出面协调后,已于2015/07/23达成和解。
本想再问卦,此案是否确实因和解书后落幕,但碍于子时无法问卦,待过子时我再行问卦。


加菲猫说:能得到的东西就尽量争取。别人给你的,别人也可以拿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7-26 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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