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98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
推文 x 鲜花 x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养身] 太极拳》养身调息 适青壮年练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5-10-31 09:51 |
joseph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知楼主是自学还是求师上课,另外听说炼外丹功也是不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0-31 10:06 |
whong168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外丹功本人没接触过
太极拳是到社区大学学的


百花丛里过
  片叶不沾身
无所从来
  亦无所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11-01 08:47 |
whong168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最近才知社区大学修的太极拳学分在公家机关是承认的哦


百花丛里过
  片叶不沾身
无所从来
  亦无所去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6-11-09 08:23 |
kodak222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1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太极拳其实很难练(我觉得啦!)
刚开始大家对太极拳的认识可能是武侠小说或电视电影,过于神话而有了学习动力。
否则大家还是认为老人在打的,年轻人在打根本是被当笑话。
太极拳刚开始重姿势,是门医学生理非常透彻的人发明的,所有的姿势一切都合乎健康。
他也是一门生物力学研究的热门科目之一,
但是力学就是力学,怎样都不可能把人震到几公尺外那么离谱,所以还是有很多迷未解。
如果以质能守衡来看,也许太极拳就是在练习把气封住在体内,努力练习将100%(能量不外散)传送到特定地方,
已达到健身功效,
当然把气达到特定地方也可以在该处放出,因此透过内气外放的高频率震动可能可以把人震到几公尺外,
以上是我的猜测,参考就好!


伴随着悠扬的旋律,
轻轻地诉说云的故事~
http://tw.user.bid.yahoo.c...Y008753731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6-11-13 21:21 |
oven425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只看人练过而已
觉得好复杂喔
其实如果以运动的观点来看
只要持之以恒行了啦
不过要小心不要造成运动伤害


我的部落格
在 涅 贵 不 缁 , 暧 暧 内 含 光 。
柔 弱 生 之 徒 , 老 氏 诫 刚 强 。
行 行 鄙 夫 介 , 悠 悠 故 难 量 。
行 之 苟 有 恒 , 久 久 自 芬 芳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15 12:5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39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