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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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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主题:「司法人员考试」 97年新增「司法事务官」类科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80 (by 霞客) | 理由: 又多了一个法科的战场喔!大家加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7-06-21 19:41 |
joshus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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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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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资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22 20:38 |
derek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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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大分享考试资讯...
不过它报考资格...会让人失望的 表情

司法事务官: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法律学系或法律研究所毕业得有证书者。
(二) 经普通考试或相当普通考试之特种考试法院书记官考试及格满六年以上者。
(三) 经高等检定考试或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之司法事务官考试及格者。
(四) 经律师考试及格,并执行律师职务二年以上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6-27 13:45 |
view123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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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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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很详细~
谢谢您的提供~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教育网 | Posted:2007-06-27 14:02 |
joy2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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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丫..新增的司法事务官..报考资格根本是登天嘛~~难!!


快乐从心开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27 18:20 |
ccfang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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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6-28 14:09 |
ktw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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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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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derek0312于2007-06-27 13:45发表的 :
谢谢大大分享考试资讯...
不过它报考资格...会让人失望的 表情

司法事务官: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法律学系或法律研究所毕业得有证书者。
(二) 经普通考试或相当普通考试之特种考试法院书记官考试及格满六年以上者。
(三) 经高等检定考试或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之司法事务官考试及格者。
(四) 经律师考试及格,并执行律师职务二年以上者。

今年三月的最新消息! 表情

司法人员特考司法事务官类科分列为法律事务组及财经事务组
【2008/3/27更新】
考试院院会今(27)日通过考选部所提「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规则附表一应考资格表(司法事务官类科)、附表二应试科目表(司法事务官类科)、附表三体格检查标准表(司法事务官类科)」修正草案。考选部长林嘉诚表示,为因应用人机关司法院进用具财税及金融等专业人才之需要,该部配合研修司法人员考试规则,将司法事务官类科分列为法律事务组及财经事务组2组,并订定各组之应考资格、应试科目及体格检查标准,同时放宽司法事务官类科应考资格。

考选部表示,考试院会今日通过本项考试司法事务官类科修正案,除可因应用人机关用人需要外,亦可增加有志进入司法部门服务之民众另项选择机会。又本次放宽司法事务官类科应考资格,凡年满18岁以上,55岁以下,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不限系科,均可报考,将可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司法工作行列。有关本项考试规则附表修正规定将于考试院完成发布程序后,立即登载于该部网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询。考选部同时表示,今年第二次司法人员特考将于8月9日至11日举办,预定在5月上旬办理是项考试报名工作,并将适用新修正之规定,届时欢迎有志从事司法工作之优秀青年踊跃报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4-20 16:28 |
06110606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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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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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供唷~~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20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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