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很長
從頭到尾看了3次
說實在的~~~我覺得很深奧
似懂非懂
我的程度實在很難理解
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發表的 :
法律之所以無效,絕對不是因為他違反憲法171,也更不是因為大法官說他違憲,而是因為該違憲無效的法律不值得有效。所以真正決定該法律是否有效的不是大法官,而是我們每一個人,是我們生活在該憲法下的每一個人---------的良知。
良知-----是道德倫理囉?
那就是惡法非法嗎?
可是站在別的角度,在大法官未說他違憲前,即使真的是惡法,還是有效不是嗎?
當我們遇到法律困難時,就要有兩種能力,一種是向上抽象到法律價值的能力,另一種就是要向下具體到個案細節的能力,而靈活運用這兩種能力才是我們學習法律真正的核心(否則您會陷於背法律,而不是思考法律更做不到推導法律)。 原來還要往上推喔
我最多往下想到個案就很厲害了
憲法看似好像不難,就那幾條,可是又很抽象
被你們一教,深覺我好像都只懂皮毛
如果今天我們要每一個醫生秉持父母心遵循醫生誓言(醫學之神的誓言)來為我們執業,可是另一方面我們又認為法律只是我生存的一項手段而已,今天我通過國考,當上律師司法官比較重要其他都是假的,那麼憲法只考一科,我費那麼大勁幹麻,我背實務見解主流學說比較重要,我享受工作樂趣幹麻,我有工作保障比較重要。 應該大多數都這麼想吧,每次讀了很多法律的東西,因為沒有甚麼社會經驗,所以一看到有關的事情,就會很想求證,證明是不是和自己讀的一樣,結果一問被我爸罵,問這麼多,他不懂法律的東西,但是生活上碰到了,他就會處理,我呢,只讀理論,沒碰過實際狀況,所以就會衝突,我爸說,管你讀甚麼,就算你讀的很爛,但只要考得上就好了。
國考就是這樣吧,好像只有上榜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