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32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
推文 x 鲜花 x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法绪]考古题疑问2....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10-06-01 09:00 |
sikad71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类推适用,是比附援引,相类似的法条。本件,提及币券,系指国币币券而言
。新台币为地方性之币券,是限缩解释非类推适用

2.d是有可能发生,如甲不知杀害之人,依所知所犯原理,仅成立普通杀人罪
,不成立§272。直于答案C应该是法条竞合关系

3. 参照民法第513条第1项规定,得请求"预为"抵押权之登记,所以非限于工作完成时

4.很简单的法条文字游戏,用意在你看清楚题目内容若这些债务"均未到清偿期",
依民法第323条规定第1款不适用(未届期),第2款"均未届清偿期"符合题意,以债务
之担保最少者抵充。

7. 参照民法第170条规定,无权代理,物权行为及债权行为,未经本人承认前,处
效力未定状态。本题非指民法第118条,盖乙系以"甲之名义"。

8. 按民法第195条第3项规定,被害人(乙)之父、母、子、女或配偶关系才得请求精神
慰抚金。故不包含"乙之胞弟"。至于答案A应该是丙得向乙之亲人请求偿还殡葬费用,而乙
之亲人对甲有民法第192条对乙支出殡葬费求偿权。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01 11:3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3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