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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警政治安策略研討會相關資料 偵防暴力案件策略分析 一、內在環境分析 (一)優勢
1.發生強盜、搶奪等重大刑案時能立即依據「重要案件管制規定」列案管制,並啟動攔截圍捕等聯防機制。
2.案件偵辦因獲得警察機關及社會重視,能短時間內網羅各項專業偵查人員,進行全面性之偵查工作。
(二)劣勢
1.由於強盜、搶奪案件偵查工作需龐大人力與設備資源,若於經費不足、人力吃緊之警察單位,偵辦上較為困難。
2.強盜、搶奪案件犯罪時間較一般刑事案件短暫,犯嫌所遺留之相關證物較少,防制及偵辦著實不易。(偵辦故意殺人案,偵破關鍵以「現場採證」作為影響最大,次之為「指紋及DNA比對」,再次之為「交往身分查對」。)
3.金融機構、金銀珠寶、當舖業及加油站等財物匯集處所為數眾多,若由警察機關全面進行安全維護,需投入大量警力,造成警力排擠。
二、外在環境分析 (一)機會
1.依據「防範銀樓珠寶業被強盜搶奪竊盜等案件加強作為」及「臺灣地區金融機構、金銀珠寶、當舖業及加油站防範犯罪環境評估檢測計畫」等規定,警察機關可針對銀樓珠寶業者實施全面檢測,並協調督促改善防護設施,共維安全。(犯罪學中的理性選擇理論可充分解釋) 2.民眾自我防衛能力意識逐漸抬頭,增設安全防護、監視錄影等裝備,並與警察機關建立通報警示聯繫系統。(到哪個研究報告都可以看到監視錄影這種CCTV理論運用)
(二)威脅
1.「監視系統畫面」品質大多過於模糊,無法明確辨識案發狀況或犯嫌,且畫質規格過於繁雜(轉檔程序常需要專業人員協助處理),案發後無法立即取得畫面資訊,即時掌握線索,搶得第一時間破案先機。
2.目前對於珠寶業、當舖業及加油站之檢測部分,因欠缺主管機關規範力量,業者配合度不高,且部分珠寶業、當舖業及加油站業者,由於設備成本因素,不願配合警方提供之安全改善建議事項,形成安全維護之隱憂。
3.銀行派駐行外之代理收付處目前尚未納入金融機構安全檢測對象,易成為歹徒覬覦目標。
4.法院裁定羈押比例及法官量刑普遍不高(如94年及95年強盜與搶奪案件嫌犯經法院裁定羈押率約為6至7成,即仍有3至4成犯嫌獲得交保),故未能對歹徒產生恫嚇,因而繼續犯案。(刑法論刑評價不足與刑訴過度強調羈押人權?)三、期待之願景與策略目標 (一)提升犯罪現場採證能力及偵辦時效掌控、快速打擊犯罪。
(二)充實偵防器材,累積偵查能量,強化偵辦重大刑案能力。(重大刑案重在快速,物證收集為避免爭議相當重要的重點,所以法官核發搜索令或監聽令時,勿落入人權至上迷思)
(二)全面建立或定期更新強盜與搶奪案件資料庫及加強治安人口管理,確實輔助偵查並防止刑事案件發生。
(四)落實偵查前置蒐證工作,加強偵辦案件之證據能力,以提升通訊監察書獲准率、法院裁定羈押比例及法官量刑標準。(刑案破案與人權的拔河)
四、初步策略建議 (一)建立並定期更新強盜、搶奪案件之刑案記錄資料庫,落實案件管制及犯罪模式、共犯結構、犯罪地點、使用車輛、犯嫌特徵分析。 (情境犯罪預防策略) (二)提升專業鑑識採證知識、能力及充實警用裝(設)備,並全面建置指紋、DNA資料庫。
(三)打破業者傳統依賴保險公司賠償錯誤觀念,參酌現行金融機構檢測標準,針對銀樓、當舖、加油站等處所訂定一套檢測標準並落實執行,以達有效防範犯罪之目標。
(四)透過相關政府部門及民間公會組織(如保全業、計程車業者)的相互配合,拓展民力協助警察偵防犯罪,共維社會治安。
(五)研訂全國各犯罪防治重點區塊,推動建立安全維護體系工作,藉由有效電子監控系統和社區民眾監督能力,結合全國警察同仁偵防犯罪作為,妥適建置錄影監視系統,減少民眾被害恐懼感,並以提升全國各社區自我防衛能力,形成全國綿密安全網。 (可減少亂迷產生)
[ 此文章被ii810638在2010-07-20 05:04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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