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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銀行開立黃金存摺帳戶,99年1月5日以每公克1,000元買進500公克,99年2月25日以每公克1,800元出售200公克,99年7月10日以每公克2,000元買進700公克,99年12月5 日以每公克3,000出售800公克(加權平均法)Ans:在台灣銀行開立黃金存摺帳戶,99年1月5日以每公克1,000元買進500公克,99年2月25日以每公克1,800元出售200公克,99年7月10日以每公克2,000元買進700公克,99年12月5 日以每公克3,000出售800公克(加權平均法)
→財產交易所得=銷貨收入-銷貨成本
=(200×1,800+800×3,000)-1,560,000=120 萬元
Amy 於民國99 年對政府捐贈100 萬元,政黨捐贈60 萬元,公益團體捐贈70 萬元(年度所得總額275 萬元、所得淨額150 萬元),試問應申報何種扣抵項目及金額多少?
答:列舉扣除額(捐贈)、175 萬元
分析: 1.捐贈: (1)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可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2)政治捐獻
A)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不適用所得稅法17條有關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捐贈列舉扣除額規定;每一申報戶可扣除之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台幣20萬元。對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金額以10萬元為限。
B)對政黨之捐贈,政黨於該年度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之得票率,均未達2%者,不適用之。如該年度未辦理選舉者,以上次選舉之得票率為準;新成立之政黨,以下次選舉之得票率為準。 2.捐贈=政府捐贈100 萬+政黨捐贈20萬+275 萬×20%=175 萬元
Paul 民國99 年7 月1 日將逢甲夜市攤位租予他人收取押金200 萬元,如當地銀行利率6%,試問應申報何種所得及金額多少?
答:租賃所得、3.42 萬元
分析: 1.公式:租金收入=押金×利率×期間
租賃所得=租賃收入×(1-43%) 2.(1)租金收入=200 萬×6%×6/12=6萬
(2)租賃所得=6萬×(1-43%)=3.4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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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12 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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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平均法 1.每次進貨時,即重新計算存貨單位成本 2.平均單位成本=未售商品總額/未售商品總量
前面1,000是沿用期初的成本 後面1,700是因為他有進貨進來要重新計算平均單位成本
未售商品總額=1,400,000+300,000=1700,000 未售商品總量=700+300=1,000 平均單位成本=1,700,000/1,0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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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13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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